破解基層教師缺編難題,三明這樣做

2019年以來,市委編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優化編制資源配置”的要求,著力推進機構編制管理模式的改革創新,積極探索跨層級調劑事業編制、建立“全市統籌、保障急需、動態流轉、用後返還”的教師編制週轉池制度,將閒置事業編制由沉睡的數字轉化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的保障要素,有效破解了基層教師缺編難題,切實為基層教育改革發展提供了可持續的編制保障。

一、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解用編難題。

一是積極推進事業編制供給側改革。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學齡人口迅速增加,再加上實行事業編制總量控制,三明市部分縣(區)存在教師編制嚴重不足的問題。比如梅列區、三元區由於學齡人口迅速增加,導致梅列區教師缺編284名,三元區教師缺編166名;大田縣由於中小學、幼兒園在校學生數量從2012年的4.5萬名迅速增加到2019年的6.6萬名,2019年的學生數與2012年相比增長46.7%,導致全縣教師缺編1246名,這些縣(區)教師缺編問題均難以通過區域內部調劑事業編制來解決。針對這一問題,市委編辦堅持“嚴控總量、盤活存量、提高編制使用效益”的原則,打破“編制部門所有”的觀念,大膽探索事業編制資源優化配置和全市統籌使用的有效途徑,切實推行需求引領、存量整合、動態供給的事業編制管理新模式,從市級非教育領域的35個事業單位收回了1200名空餘事業編制,有效突破了編制“一定終身”、存量不活、重管輕用的傳統事業編制供給和管理模式。

二是積極探索教師編制週轉池制度。

通過統籌盤活和使用市級分散閒置的存量空餘事業編制資源,構建全市一體、餘缺調劑的存量事業編制管理機制,從市級跨層級調劑1696名事業編制(其中從市級事業單位調劑1200名事業編制,從市級收回集中管理的空餘事業編制中調劑496名事業編制)給梅列區、三元區、大田縣,用這些事業編制建立相關縣(區)教師編制週轉池,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供相關縣(區)週轉使用,專門用於相關縣(區)補充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切實滿足相關縣(區)教育改革發展的用編需求。

三是積極破解事業編制使用跨層級壁壘。通過打破行政層級間事業編制使用的壁壘,有效破解了相關縣(區)事業編制總量控制與教育改革發展對事業編制剛性需求之間的矛盾、市級事業單位“空編未用”與相關縣(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無編可用”並存的結構性矛盾、相關縣(區)因教師缺編導致不能招聘教師與大量聘用編外教師所造成的教師隊伍不穩定的難題,全面提升了存量事業編制資源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堅持管住管好,著力加強用編管理。

一是注重加強對教師編制週轉池事業編制規模的管理。市委編委在研究確定跨層級調劑事業編制時,統籌考慮相關縣(區)教育改革發展對事業編制的需求情況,將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規模控制在能夠保證相關縣(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編制達到國家規定的教師編制核定標準,並根據相關縣(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數變化情況,對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規模進行動態調整。

二是注重加強對教師編制週轉池事業編制使用的管理。對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實行統一確定、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在三明市委編委統一研究確定相關縣(區)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規模之後,相關縣(區)委編委負責管理使用,相關縣(區)教育部門按年度提出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使用計劃,經由相關縣(區)委編辦審核並提交同級編委審定後,再報三明市委編辦備案後即可使用。2019年試行教師編制週轉池制度以來,梅列區、三元區、大田縣這三個試點縣(區)均制定了建立教師編制週轉池制度試點工作方案,並將計劃使用的1435名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報市委編辦備案後開始使用。

三是注重加強對相關縣(區)及其學校事業編制基數的管理。對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實行單列管理,計入相關縣(區)事業編制總量基數和相關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基數,使用教師編制週轉池事業編制的人員,即為中小學、幼兒園正式在編人員,並實行實名制管理,切實解決了相關縣(區)中小學、幼兒園因教師編制不足導致聘用編外教師造成的同工不同酬問題。

三、堅持協同配套,著力確保用編有效。

一是切實推行週轉池與自建池人員動態流轉機制。相關縣(區)按照“保障急需、動態流轉”的原則,建立事業編制自建池,將原有事業編制全部納入自建池,在從嚴控制自建池空編使用並確保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用編的前提下,從自建池中騰出適量的空編,用於將使用週轉池事業編制的人員及時向自建池動態流轉。2019年試行教師編制週轉池制度以來,梅列區、三元區、大田縣這三個試點縣(區)均按要求建立了事業編制自建池,並按照首先使用自建池事業編制的原則,根據學校規模、班生數量和師資結構等具體情況,對使用自建池事業編制的教師實行動態調整,將部分學校的富餘學科教師調劑到教師緊缺學校任教,確保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用在刀刃上。

二是切實推行人員編制與崗位設置相掛鉤的人事管理制度。將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納入編制使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基數,作為核定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結構比例的依據,由同級人社部門按照編制動態調整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崗位結構比例,確保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崗位結構比例與學校編制相匹配、與學校改革發展相適應。

三是切實推行教師編制週轉池運行評估制度。加強對相關縣(區)教師編制週轉池運行情況的績效評估,按照“定期週轉、能增能減、動態調整”的要求,根據相關縣(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數變化和週轉池運行績效等情況,重新確定是否繼續試行教師編制週轉池制度。對需繼續試行教師編制週轉池制度的,重新確定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規模,保證教師編制週轉池的事業編制專編專用,嚴禁擠佔、挪用、截留專門用於相關縣(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週轉事業編制,確保教師編制週轉池制度嚴格執行、管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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