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普灣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工作部門人員選聘公告

大連普灣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工作部門人員選聘公告

為推進大連普灣經濟區體制機制改革,吸引適合普灣經濟區建設發展所需的人才,建設一支有創新精神、敢擔當、善作為的高素質幹部隊伍,現面向全社會開展公開選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選聘範圍及條件

1、選聘範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崗位面向原普灣經濟區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正式工作人員。


2、選聘崗位:

普灣經濟區管委會工作部門的17個崗位,具體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3、基本條件:

▲政治立場堅定。具備履行職責所需的政治素養和理論水平,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具有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執行黨委、管委會的各項決策部署。

▲工作能力較強。具備勝任選聘職位的組織領導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謀劃創新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能力。

▲事業心責任感強。自覺執行級和黨委、管委會的各項決策部署,工作不推諉、不扯皮,勇於擔當、勤奮敬業、甘於奉獻、任勞任怨、積極主動,嚴守工作紀律。

▲堅持廉潔自律。正確行使職權,遵紀守法、依法行政、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品行良好。

▲選聘年齡:至少能幹滿一個聘期,一個聘期為三年(男性,1963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女性,1968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個別有特殊貢獻、特殊專長(金融、招商、外語等)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但需要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按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備報名資格: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被開除公職的;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其他不適宜聘任情形的。


選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4日—10月18日16:00(北京時間)。

公告發布後即開始報名工作,每個層級限報1個崗位,同時需明確是否服從同層級內的崗位調劑。

▲報名方式:採取線上報名方式。

參加選聘的人員按應聘崗位層級(正職、職員),下載相應報名表格模板(詳見《附件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掃描件。

應聘人員需同時填寫人員選聘報名彙總表(詳見《附件3》)。

以上材料作為郵件附件統一打包後,命名為“應聘部門-崗位名稱-姓名-手機號”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不按上述要求填報不予進行資格審查。本次選聘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

報名諮詢電話:

0411-85779611、15541162963(9:00-15:30)。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

以上報名材料將作為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須詳細、如實提供。任何時候若發現提供虛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如已聘用後發現提供了虛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並追索已發工資、獎金等。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公告發布後與報名同步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2、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黨建類與相關經濟類基礎知識。

筆試合格線為60分,低於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所有人員採取同一試卷、同一時間方式進行筆試。本次選聘筆試成績按崗位分別排名,均以1:5的比例選取進入面試人選,與最後一名成績並列者一併進入面試環節;如報名人數不足1:5,全部人員一併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個人郵箱及短信通知。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個人郵箱及短信通知。

▲面試審核:應聘人員接到面試通知後,需攜帶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及報名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機關事業身份人員還需提供幹部任免審批表(加蓋本單位或組織部門印章),國企人員提供在職證明材料(加蓋單位或人事部門印章),到面試現場接受資料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參加面試。

▲面試結構:面試採用“半結構化”的方式,包括自我介紹、命題回答和自由提問三個環節。按照部門正職、職員的順序依次開展面試。

▲面試成績應用:總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線為60分,低於60分的不能進入考察環節。


4、確定考察對象:

各崗位依據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不足2人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確認後的結果提交至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履行內部組織程序,確定最終考察人選名單。


5、組織考察:

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察組,對人選進行考察,並徵求紀檢部門意見。


6、確定人選和公式:

根據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7、體檢: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據公務員招錄標準安排體檢。體檢結果依據公務員招錄標準進行審核;如體檢不合格,則取消錄用資格。


8、聘用:

體檢結果合格者,普灣經濟區管委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崗位聘任合同。擬聘用人選一經聘用,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其他:

1.聘用人員為法定機構工作人員,不再保留原身份,與普灣經濟區管委會簽訂聘任合同,實行企業化管理。聘用後,如因工作需要,需服從崗位調配。

2.本公告由普灣經濟區管委會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3.監督舉報電話:13840853005


附件:

1.普灣經濟區管委會工作部門崗位選聘條件

2.普灣經濟區管委會工作部門選聘報名表

3.普灣經濟區工作部門人員選聘報名彙總表


大連普灣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10月13日

信源:大連普灣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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