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拒絕將孩子轉入ICU,孩子病故後這對夫妻索賠118萬!法院判:這個鍋,醫院不背!

疫情期間,白衣執甲,逆行出征。他們獲得了患者的尊重,亦承受著少數不理解。廣州中院今日發佈的兩則案例,體現了法院認定責任時尊重科學、客觀公正的立場,醫院無責時堅決不和稀泥的擔當,合力構築安全行醫環境的作為,值得點贊。

不積極配合治療 患者死亡後家屬索賠118萬

法院:不予支持!

未成年人胡某患甲亢病已久且病情較重,而胡某父母未予重視。在胡某入院的3天前,醫生已建議其住院治療,但胡某父母未及時安排其住院。

2016年1月6日,胡某於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入院治療。同日晚上醫生多次告知病情危重,但胡某父母因經濟原因多次拒絕將胡某轉入ICU。第二天凌晨,胡某被宣告臨床死亡。

胡某父母訴至法院,要求中山三院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118萬元。

由於胡某父母放棄屍檢,導致一審法院先後六次委託鑑定,鑑定機構均因患者死亡後未進行屍檢等原因不予受理。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胡某入院時病情已較為嚴重,其後進展迅猛,其死亡後果是自身疾病發展轉歸所致。中山三院診斷正確,治療及時,用藥並無不當之處,並不存在診療過錯。胡某父母要求中山三院承擔賠償責任,缺乏理據,不予支持。

雙側功能異常,認為與肌肉注射有關

法院:醫院無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吳某主張其在2016年發現的右下肢功能障礙及運動異常,與14年前其到原廣州市兒童醫院就診時的肌肉注射有關,故於2018年6月向法院起訴,要求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由原廣州市兒童醫院等醫院整合而成)賠償醫療費3萬餘元。

廣東華生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分析說明:被鑑定人自發病以來,症狀為左右側同時發生,左右側均有損害,而臀部肌肉注射導致的坐骨神經損傷是侷限性的。換而言之,是不可能同時傷及雙側的。鑑定意見為市婦兒中心的醫療行為與被鑑定人吳某雙下肢目前後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原因力為無因果關係。對此鑑定人出庭作證,對吳某的質疑作出了全面的回應與解答。

廣州中院認為,廣東華生司法鑑定中心所作出的司法鑑定意見是合法有效的,應予採信。該鑑定意見足以認定市婦兒中心的診療行為與吳某的損害後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市婦兒中心無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多次拒絕將孩子轉入ICU,孩子病故後這對夫妻索賠118萬!法院判:這個鍋,醫院不背!


法官說法:確定責任時尊重科學、客觀理性

廣州中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四級高級法官黃文勁表示,醫學是一門博大精深的科學,醫療損害責任的確定,是高度專業性的工作,是“技術活”。如果抱有“和稀泥”的不良傾向,即使醫院無責,也認為“有損害就賠點錢算了”,以求息事寧人,其結果將會不當地加重醫方的責任,損害正常的醫療秩序,助長無理索賠的不良風氣。

因此,在確定責任時,應該抱著尊重科學、理性客觀的態度,分清是非,釐清責任;同時勇於擔當,不為雜念所誤,力求作出一份公平公正的判決。

全國人大代表:醫患有戰勝疾病的共同目標 但醫生並非“包治百病”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感染病中心主任蔡衛平表示,病毒侵襲,全國一心,白衣執甲。這期間我們看到了醫患間諸如“穿越百年的鞠躬”的和諧關係,讓我們在逆行中感受到滿滿的群眾溫暖。遺憾的是依然有對治療不理解、甚至傷醫和醫鬧等事件發生。

文中所述案例體現了法院認定責任時尊重科學、客觀公正的立場,醫院無責時堅決不和稀泥的擔當,合力構築安全行醫環境的作為,值得點贊。

案例中醫患矛盾引起的糾紛,究其原因之一,是因為很多患者對醫院和醫生抱有治癒理想主義的期待,認為醫生應當“包治百病”。作為醫生,我們當然與患者有著戰勝疾病的共同目標,但是也希望患者及家屬對醫學瓶頸有一個認知範圍,給予醫務工作者更多的理解和尊重;面對醫療糾紛時理性維權,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爭議。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張雅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