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③ 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③ 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在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紀委書記中,來自武漢大學的萬清祥有著較高的“知名度”。

今年年初,一則任職決定引發媒體廣泛關注,也讓他成為全國首位由中央紀委同意任命的高校紀委書記:“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同意,並與中共湖北省委商得一致,中共教育部黨組決定:萬清祥同志任中共武漢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這是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一項具體舉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改革紅利持續釋放。

實行“雙重領導體制”,保證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

黨的紀律檢查體制主要包括紀檢機關的領導體制、職能職責、監督範圍、權限程序、自我監督等方面的機制制度,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領導體制。在黨的歷史上,紀檢機關的領導體制發生過多次變化。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恢復重建的各級紀委的領導體制沿用了此前的做法,即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進行工作。1980年,中央紀委向黨中央建議,將中央紀委以下的各級紀委的領導關係,由受同級黨委領導改為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這個建議得到黨中央批准。

黨的十二大黨章對紀委產生方式和領導體制作出重大調整,規定中央紀委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實行委員會制;在領導體制上取消“以同級黨委為主”的規定,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各級紀委依然處於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的狀況。

增強權力制約和監督效果,必須保證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黨的十八大後,紀律檢查工作領導體制進入深化改革的新階段。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並作出具體部署。

“從我們實踐情況看,通過改革,線索處置更加規範、紀律審查更加安全、上下整體聯動更加有力。廣大紀檢幹部大膽履職,對腐敗分子堅決做到‘零容忍’,更好地釋放出黨內監督的活力和動力。”四川省樂山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廖全文說。

實行“一為主兩報告”,增強監督權威性有效性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

這是查辦腐敗案件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重大改革和創新,也是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關鍵一環。

2014年4月至10月,中央紀委在廣東、河北、浙江、河南、陝西5個省和國務院國資委、商務部、海關總署3個部委啟動了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各試點單位在同級黨委(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紮實推進,試點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為改革順利推進奠定了堅實基礎。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張志學介紹,“一為主兩報告”,一方面督促直屬海關黨組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的領導,防止出現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等情況;另一方面,督促直屬海關紀檢機構履行好監督專責,為直屬海關紀檢機構放手、大膽查辦案件提供有力支撐。這兩年,駐署紀檢監察組指導查辦的黃埔海關駐常平辦事處多名關員涉嫌執法腐敗案等,充分體現出“以上為主”的優勢。

實踐探索的同時,制度建設不斷加力。《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吸收借鑑改革試點取得的經驗,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問題線索處置和審查調查情況作出了細化規定。

“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作出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等重要事項,應當向同級黨委請示彙報並向上級紀委監委報告,形成明確意見後再正式行文請示。”

“紀檢監察機關對反映同級黨委委員、候補委員,紀委常委、監委委員,以及所轄地區、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問題線索和線索處置情況,應當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設區的市級以下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省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國家監察委員會備案。”

……

一系列具體規定,為“一為主兩報告”的實行提供了制度保證,有力地推動了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對於基層而言,感受尤為明顯。”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張靖華舉例說,2018年11月,在處置時任安化經濟開發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鄧孟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時,壓力與阻力很大,但因為有了益陽市紀委監委的大力支持,案件查辦得以順利推進。今年4月,鄧孟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在當地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用好提名考察把關權

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一個重要方面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於“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明確要求。

2015年3月,中央辦公廳印發省區市紀委書記副書記、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中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三個《提名考察辦法》。隨後,地方各級紀委陸續出臺相關文件,以上率下推動改革全面落地。

規定提名人選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基本條件和資格,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強調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可以從紀檢監察系統內和紀檢監察系統外提名;規定中央紀委會同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掌握備用人選……不少受訪對象認為,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堅持了黨管幹部原則,強化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為落實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提供了堅強組織保障。

在此基礎上,隨著改革深入推進和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中央紀委會同有關方面及時跟進調整提名考察的具體工作流程。特別是2018年10月,中央印發《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後,對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以及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紀委書記提名、考察工作作出進一步規定。萬清祥的任命,便源自於此。

“提名考察程序化,人才儲備動態化,交流任職常態化。”湖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李瑩介紹說,湖北省委出臺包括省屬高校紀委書記、副書記在內的四個《提名考察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提名考察工作流程,體現了“差額比選、優中選優”的原則。

改革的足音,在國有企業同樣鏗鏘。以中國石化為例,二級公司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均以中國石化紀檢監察組集體研究並會同集團人事部、二級公司黨委為主。2018年以來,共提名考察並交流提任二級公司紀委書記和工作局領導60人次,審核批覆二級公司紀委副書記74人次,否決3人次,將563名優秀幹部納入後備人才庫培養鍛鍊。

值得一提的是,在貫徹落實三個《提名考察辦法》過程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堅持黨管幹部、五湖四海、公道正派原則,著力選好配強“關鍵少數”,把紀檢監察干部同黨的幹部隊伍“大池子”連通起來,推動形成一池活水,為紀檢監察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同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提名考察新任省區市紀委書記副書記(監委主任副主任)、派駐紀檢監察組(含原派駐紀檢組)組長、中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以及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紀委書記326人次,其中從紀檢監察系統內提名190人次,從系統外提名136人次。

“在新起點上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必須著力在推進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上下功夫。通過改革,我們看到了實效,堅定了信心,也更加明確了方向和路徑。”受訪紀檢監察干部表示。(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瞿芃)

來 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排 版: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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