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註冊的公司需要注意哪些認識誤區

  如今,伴隨著國家創業政策的利好以及創業環境的改善,很多優秀青年都打算成立一個公司來進行經營運轉,從而收穫個人職業生涯的“第一桶金”,這固然是件好事。不過,公司註冊畢竟是一項較為專業的操作,首次創業註冊公司,容易存在一系列的認識誤區。下面我們將對此進行具體說明,以為廣大創業者提供創業參考。

  一般來說常見誤區包含:

  1、註冊資本=實繳資本=公司實力(錯)

  從旁人的角度來看,註冊資本的金額越大,代表著這個公司的實力越強。不過,自2014年《公司法》出臺後,大部分公司都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這即是說,公司註冊資本即使為1000萬,也並不意味著公司就有固定資產1000萬人民幣,同時也不能說明公司已給對公銀行賬戶繳納了1000萬人民幣。所以,將註冊資本等同於實繳資本以及公司實力的觀念,在一定程度上是錯誤的。

  2、公司名稱永遠不變(錯)

  當前,我國公司註冊都要求具備符合政策規定且獨一無二的公司名稱,但這並不是說,公司名稱一經核准,就不再允許變更。事實上,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名稱經核准登記註冊後,無特殊原因在1年內確實不得變更。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企業經營者如若出於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申請變更公司名稱,也是政策允許的。

  3、公司註冊地址=實際業務經營地(某些情況並不統一)

  事實上,公司註冊地址是在公司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住址”,一般情況下,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不同城市對註冊地址的要求不一。但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企業,如建築類公司,目前已有允許一照多址的特定條件。另外,部分企業還採用了合法的“虛擬地址”用於公司註冊,因此其註冊地址與實際業務經營地存在著部分不相符合的情況。

  4、經營範圍=實際經營範圍(錯)

  對於企業來說,公司經營範圍並不等同於實際經營範圍。這即是說,創業者在註冊公司的過程中,其可能將公司經營範圍填寫的過大,因此在實際經營活動中可能並未涉及。另外,初創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還有可能會涉及到業務拓展超出“經營範圍”限制的情況,如若遇到這種情況,企業經營者一定要及時進行經營範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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