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聊城這幾個地方擬徵收土地!

擬徵收土地公告

冠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冠徵公告〔2020〕4號

為提供冠縣人民政府2020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冠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一位置範圍:朱霍三里莊有林地北側,朱霍三里莊村果園南側,朱霍三里莊村莊西側,朱霍三里莊果園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崇文街道朱霍三里莊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 號)公佈的冠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1個區片,其中Ⅰ級區片每畝補償5.8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聊城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56號)規定執行。如在土地徵收實施過程中,上述標準發生變化,我縣將嚴格按照最新政策規定落實補償,依法合理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成員的合法權益。

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20年4月26日至 2020年4月27日由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冠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馮金哲

聯繫電話:0635-7125657

冠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擬徵收土地公告

冠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冠徵公告〔2020〕5號

為提供冠縣人民政府2020年第3批次建設用地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冠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一位置範圍:規劃雙擁路北側,團結路南側,三里韓村村莊西側,興華路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泉街道三里韓村。

用途:商服用地。

地塊二位置範圍:規劃雙擁路北側,團結路南側,武訓大道西側,三里韓村村莊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泉街道三里韓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塊三位置範圍:三里韓村土地北側,規劃雙擁路南側,武訓大道西側,三里韓村土地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泉街道三里韓村。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地塊四位置範圍:規劃雙柳林路北側,規劃雙擁路南側,武訓大道西側,五里韓村土地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泉街道五里韓村。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地塊五位置範圍:五里韓村土地北側,規劃柳林路南側,武訓大道西側,五里韓村土地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泉街道五里韓村。

用途:商服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 號)公佈的冠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1個區片,Ⅰ級區片每畝補償5.8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聊城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56號)規定執行。如在土地徵收實施過程中,上述標準發生變化,我縣將嚴格按照最新政策規定落實補償,依法合理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成員的合法權益。

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 2020年4月27日至 2020 年4月28日由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冠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馮金哲

聯繫電話:0635-7125657

冠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code>齊魯晚報聊城單身相親俱樂部
聊城人自己的實名認證相親平臺
微信搜索公眾號:聊城相親吧(ID:lc-xqh)
關注並註冊資料,即可相親/<code>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