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丨6月1日起鄒城設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區

通告丨6月1日起鄒城設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區

為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物排放、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規定》等規定,結合鄒城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以下簡稱“低排區”)。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機械種類

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動機械為:工程機械(含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挖掘機、叉車等)、材料裝卸機械、工業鑽探設備、機場地勤設備、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組、漁業機械、港口碼頭地勤設備等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農業機械、林業機械除外)。

二、區域範圍

北至國宏大道,東至北環東路、東環北路、東環南路,南至城前東路、城前西路,西至西外環路以內的區域為我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區。

三、有關要求

低排區內禁止使用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見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達不到《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中第三階段標準的柴油機非道路移動機械。違反規定使用的,由濟寧市生態環境局鄒城市分局依法予以處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部門應予以配合。

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其所有者應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登記機械的種類、數量、使用場所等情況,領取機械環保號牌,並將機械環保號牌噴塗於顯著位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部門要在各職責範圍內,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汙染防治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四、鼓勵購置使用節能環保型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鼓勵淘汰更新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

五、應急搶險工程、民生保障工程、城市運行保障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受上述使用區域限制。

六、其他規定如嚴於本通告,按照其他規定執行。

七、本通告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鄒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通告丨6月1日起鄒城設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