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確保出租汽車安全運行,規範經營,提升從業人員服務水平,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諧健康發展。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夯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根據《巡遊出租汽車公司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市處從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分四組,對中心城區的1801輛巡遊出租汽車運營資質和駕駛員從業資格進行審驗。
2020-12-22 04:01:09 佚名
為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確保出租汽車安全運行,規範經營,提升從業人員服務水平,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諧健康發展。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夯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根據《巡遊出租汽車公司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市處從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分四組,對中心城區的1801輛巡遊出租汽車運營資質和駕駛員從業資格進行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