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集中整治學生安全重點問題,推出三項措施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19日訊(記者 黃京)為集中整治學生安全重點問題,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防範全省教育系統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近日,湖南省教育廳推出三項重要舉措。

第一項,校車發車前,學校應當進行查驗,發現存在超載、駕駛人疲勞駕駛、無符合法定條件的隨車照管人員等妨礙校車安全情形的,一律不得放行;對交通違法行為多發、被多次投訴舉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的校車駕駛人,配備校車的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將其一律調離校車駕駛崗位;凡不符合專用校車國家標準的載客汽車,2020年4月1日以後一律不得繼續作為校車使用。

第二項,對在馬路上開展體育鍛煉和幼兒遊戲活動的學校校長或幼兒園園長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頂格處理。

第三項,對發生較大學生溺水事故的地區或學校,一律要進行事故倒查,凡教育和宣傳工作不到位,甚至工作失職失責的,一律通報,一律約談,一律扣分,一律督促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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