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滄州市首批社會養老保險金返還企業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首批8000餘萬元社會養老保險金返還企業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推進企業復工復產,我市啟動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目前,首批7660家企業2月份社會養老保險金已全部返還到位,共計8000餘萬元。

此次免徵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適用對象包括各類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適用對象包括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靈活就業人員辦法繳費的參保人員(含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

減半徵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執行期間為2020年2月至4月,免徵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執行期限為2020年2月至6月。費款所屬期屬於減免政策執行月份,在此期間申報核定、繳納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可以享受相應減免政策。經批准緩繳的參保單位,在緩繳期內補繳減免政策執行月份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仍可享受相應減免政策。參保單位補繳減免政策實施前的欠費,預繳減免政策終止後的社會保險費,不屬於此次減免政策範圍。2020年3月份新申請辦理參保的單位,可補辦2月份參保業務,並自2月份享受相應減免政策。4月至6月份新申請辦理參保的,自參保當月享受相應減免政策。在減免政策執行期內新申請辦理參保並從成立之日起補辦參保業務、補繳社會保險費的,費款所屬期屬於減免政策執行月份的單位繳費部分可以享受相應減免政策。

另據瞭解,2020年2月1日以後在減免期內新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享受階段性減免工傷保險費政策,按施工總承包單位進行劃型(實行告知承諾制)並享受相應的減免政策。具體計算辦法為:工傷保險費減免金額按照該項目計劃施工所覆蓋的減免期佔其計劃施工期的比例,折算減免工傷保險費。簡化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據備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據悉,疫情期間我市人社局積極落實社保減免政策工作,參保單位未曾與我市人社局“見面”即對參保單位進行單位類型劃分,參保單位只需在市人社局社保平臺進行查看即可,切實做到了對實施企業劃型分類“不見面”,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對參保單位進行劃型確認後,各縣(市、區)具體執行相應的減免政策,實現“補貼找企業”,做到實實在在“真金白銀”地助力參保單位發展。(記者屈鵬通訊員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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