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補充養老險”個人賬戶餘額可繼承

11月29日山西省人社廳對明年實施的補充養老保險的有關細節進行說明,其中,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在繳費期亡故的,停止繳費;已開始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亡故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個人賬戶餘額可依法繼承。

據悉,補充養老保險是按年繳費,繳費標準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個檔次。參保人員最關心待遇如何,以年收益3.5%、個人繳費20年為例,按照最低繳費檔次測算,200元/年、政府補貼70元/年,到65週歲時,基本養老金+補充養老保險金可達2498元/年,個人生活水平可明顯改善;按照中間繳費檔次測算,1000元/年、政府補貼200元/年,到65週歲時,基本養老金+補充養老保險金可達5128元/年,已超過了目前4000元的脫貧標準;按照最高繳費檔次測算,5000元/年、政府補貼600元/年,到65週歲時,基本養老金+補充養老保險金可達17571元/年,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待遇基本持平。

省人社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稅務局將升級改造現有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系統,支持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業務。同時,將補充養老保險業務納入社會保障卡應用範圍,方便參保人員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賬戶信息。(記者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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