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主要電子政務政策法規彙總

國家一貫重視電子政務建設和發展,並陸續發佈了相關政策法規,為電子政務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這些政策指明瞭我國電子政務發展藍圖,包括電子政務的發展形式、應用場景、技術支撐和安全保障等,同時,也成為指導我國政務信息化建設和構建一體化政務治理體系的重要支撐。本文彙總了十八大以來我國電子政務建設相關的主要政策法規,摘錄其中要點,以便查閱。

2013年

基於雲計算的電子政務公共平臺頂層設計指南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進司關於印發的函》(工信信函〔2013〕2號)要求,充分發揮既有資源作用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潛能,開展基於雲計算的電子政務公共平臺頂層設計,繼續深化電子政務應用,全面提升電子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

2014年

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2014>的通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出部署。文件強調,要依法規範做好申請信息公開工作,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依法依規滿足人民群眾的特殊信息需求。其中,包括推動信用信息公開;依法公開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務誠信示範引領全社會誠信建設。

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

《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旨在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包括八個部分的內容:充分認識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嚴格黨政機關網站的開辦審核;嚴格黨政機關網站信息發佈、轉載和鏈接管理;強化黨政機關網站應用安全管理;建立黨政機關網站標識制度;加強黨政機關電子郵件安全管理;加強黨政機關網站技術防護體系建設;加強對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66 號)指出,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利用5年左右時間,統一規範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全面建成;網絡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數據開放水平大幅提升;服務政府決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顯提高;政府公共服務網上運行全面普及;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環境更加優化。經過努力,電子政務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

關於加強黨政部門雲計算服務網絡安全管理的意見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黨政部門雲計算服務網絡安全管理的意見》(中網辦發文〔2014〕14號)指出,充分認識加強黨政部門雲計算服務網絡安全管理的必要性;進一步明確黨政部門雲計算服務網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合理確定採用雲計算服務的數據和業務範圍;統一組織黨政部門雲計算服務網絡安全審查;加強雲計算服務過程的持續指導和監督;強化保密審查和安全意識培養。

2015年

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

《國務院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發〔2015〕50 號)的“政府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程專欄”,要求推動政府數據資源共享、形成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和形成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其中,“形成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部分指出,充分利用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構建跨部門的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到2018年,中央政府層面實現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的全覆蓋,實現金稅、金關、金財、金審、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農、金水、金質等信息系統通過統一平臺進行數據共享和交換。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 文件)要求,支持“互聯網+”相關平臺建設和應用示範等。加大政府部門採購雲計算服務的力度,探索基於雲計算的政務信息化建設運營新機制。鼓勵地方政府創新風險補償機制,探索“互聯網+”發展的新模式。

關於開展國家電子政務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意見

《關於開展國家電子政務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意見》(發改高技〔2015〕200號)要求,重點對電子政務項目建成後所達到的建設目標和應用效果進行評價。《意見》包括六個部分:開展電子政務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意義;電子政務項目績效評價的總體要求;電子政務項目績效評價的範圍和主要內容;電子政務項目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電子政務項目績效評價的程序和方法;電子政務項目績效評價的組織和要求;電子政務項目績效評價成果的利用。

關於促進雲計算創新發展培育信息產業新業態的意見

《國務院關於促進雲計算創新發展培育信息產業新業態的意見》(國發〔2015〕5號)要求“探索電子政務雲計算發展新模式”,鼓勵應用雲計算技術整合改造現有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實現各領域政務信息系統整體部署和共建共用,大幅減少政府自建數據中心的數量。新建電子政務系統須經嚴格論證並按程序進行審批。政府部門要加大采購雲計算服務的力度,積極開展試點示範,探索基於雲計算的政務信息化建設運行新機制,推動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促進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為雲計算創造更大市場空間,帶動雲計算產業快速發展。

2016年

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中,關於“推進政務服務公開”的內容規定:制定出臺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逐步實現服務事項在線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國務院辦公廳牽頭落實)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國務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年內要制定完善具體辦法,組織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公開服務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其中,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洩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範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第七十二條規定:國家機關政務網絡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規定的網絡安全保護義務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國家網絡空間安全戰略

經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批准,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國家網絡空間安全戰略》,其中關於“社會治理的新平臺”內容指出,網絡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電子政務應用走向深入,政府信息公開共享,推動了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暢通了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渠道,成為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重要途徑。

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包括諸多電子政務的內容,其中,“深化電子政務,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部分指出:持續深化電子政務應用,著力解決信息碎片化、應用條塊化、服務割裂化等問題,以信息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創新電子政務運行管理體制”方面,建立強有力的國家電子政務統籌協調機制,制定電子政務管理辦法,建立涵蓋規劃、建設、應用、管理、評價的全流程閉環管理機制。大力推進政府採購服務,試點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電子政務建設。鼓勵應用雲計算技術,整合改造已建應用系統。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開展信息惠民試點實施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開展信息惠民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3號)要求,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推進網上網下一體化管理,實現“一窗口受理、一平臺共享、一站式服務”。

國務院關於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6〕51號)要求,共享平臺(內網)應按照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要求,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建設和管理;共享平臺(外網)應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相關制度和要求,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和管理。各政務部門業務信息系統原則上通過國家電子政務內網或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承載,通過共享平臺與其他政務部門共享交換數據。各政務部門應抓緊推進本部門業務信息系統向國家電子政務內網或國家電子政務外網遷移,並接入本地區共享平臺。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3號)指出,統籌發展電子政務:建立國家電子政務統籌協調機制,完善電子政務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統籌共建電子政務公共基礎設施,加快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建設和應用,支持黨的執政能力現代化工程實施,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內網綜合支撐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建立電子政務績效評估監督制度。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提出的意見包括五個方面:總體要求;優化再造政務服務;融合升級平臺渠道;夯實支撐基礎;加強組織保障。其中,工作目標是:2020年底前,實現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建成覆蓋全國的整體聯動、部門協同、省級統籌、一網辦理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大幅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讓政府服務更聰明,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互聯網 + 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國辦函〔2016〕108號),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建設,主要實現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服務匯聚、跨地區跨部門數據交換、跨地區統一認證、共性基礎服務支撐。??省級平臺充分利用現有電子政務網絡資源建設(原則上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提供省級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受理、辦理和反饋。??地市級平臺充分利用各地區統一電子政務網絡建設(原則上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提供地市級、縣級、鄉級政務服務事項受理、辦理和反饋,有條件的地區可將代辦點延伸至村級。

2017年

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的“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部分要求,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年內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編制工作,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全面公開;省級政府要建成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優先推動企業註冊登記、項目投資、創業創新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上網,加快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捷。(各地區、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包括三部分內容:總體要求;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十件大事”;加大機制體制保障和監督落實力度。其中,要求“提升國家統一電子政務網絡支撐能力”。加快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內網政府系統建設任務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各部門負責)。完善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健全管理體制機制,繼續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外網二期建設,拓展網絡覆蓋範圍,逐步滿足業務量大、實時性高的網絡應用需求。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指南(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央網信辦關於印發的通知》(發改高技〔2017〕1272號),適用於指導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編制,以及對基於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國家政務數據開放網站的政務信息資源進行管理、共享交換和開放發佈等。其中規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是實現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業務協同和數據開放的基礎,是各政務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及政務數據向社會開放的依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工作包括對政務信息資源的分類、元數據描述、代碼規劃和目錄編制,以及相關工作的組織、流程、要求等方面的內容。

政務信息系統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庫〔2017〕210號)第六條規定:採購需求應當落實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要求,符合政務信息共享標準體系,確保相關係統能夠按照規定接入國家共享數據交換平臺。採購需求要與現有系統功能協調一致,避免重複建設。採購需求應當體現公共數據開放有關要求,推動原始性、可機器讀取、可供社會化再利用的數據集向社會開放。

“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通知》(發改高技〔2017〕1449號),“構建一體化政務數據平臺”是規劃的主要任務之一,即按照“數、雲、網、端”融合創新趨勢及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需求,依託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加快建設綜合性公共基礎設施平臺,形成互聯互通、安全防護、共享交換、雲計算、數據分析、容災備份等綜合服務能力,實現電子政務關鍵公共基礎設施的統建共用,支撐政務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匯聚。

關於開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應用試點的通知

《關於開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應用試點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7〕1714號)包括五個部分:試點目標、試點地區和部門、試點任務、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其試點目標是:聚焦樣板培育,推進試點地區、部門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實現“網絡通、數據通、業務通”,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系統和數據對接,打破困擾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數據壁壘,促進“縱橫聯動”和“放管服”改革重點領域落地見效,打通政務服務全鏈條,支撐輔助政府決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的頒佈,是為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引領各級政府網站創新發展,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提升政府網上服務能力。其中,關於政府網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發佈、解讀回應和互動交流,政府門戶網站和具有對外服務職能的部門網站還要提供辦事服務功能。中國政府網要發揮好政務公開第一平臺和政務服務總門戶作用,構建開放式政府網站系統架構,省級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網站要主動與中國政府網做好對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國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檢查情況的通報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國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檢查情況的通報》(國辦函〔2017〕115號)的頒佈,是為摸清全國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現狀,推動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實效,切實便利企業群眾辦事創業。國務院辦公廳對全國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進行檢查的有關情況通報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要求三個部分。其中,主要問題集中在:辦事入口不統一、政務信息不共享、事項上網不同步、平臺功能不完善和服務信息不準確。

加快推進落實《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工作方案

五部門關於印發《加快推進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發改高技〔2017〕1529號),包括三部分內容: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其中的工作目標是:2017 年年底前,圍繞制約“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的“信息孤島”問題,初步實現各部門整合後的政務信息系統統一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在完成階段性4個目標的基礎上,逐步拓展政務信息系統共享範圍,深化信息資源應用,進一步支撐“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7〕86號)包括四部分內容:推進各地區政府採購信息發佈網絡平臺建設;完整全面發佈政府採購信息;健全政府採購信息發佈工作機制;加強對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與監督。其中,“加強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內控管理”部分指出,採購人和集中採購機構應當將政府採購信息公開作為本部門、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內容,??確保政府採購信息發佈的及時、完整、準確。

2018年

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要求“推進網上辦事服務公開”,及時公開“互聯網+政務服務”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及階段性成果。公開網上辦事大廳服務事項清單,推動更多事項在網上辦理,實現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讓群眾辦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快各地區各部門政府網站和中國政府網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國漫遊”。

政府網站集約化試點工作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國辦函〔2018〕71號)提出“提供一體化服務”要求,依託集約化平臺信息數據資源,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提供標準一致、數據同源的信息數據服務。做好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銜接,推進集約化平臺與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互聯融通。各地區政務服務平臺要與本地區政府門戶網站和集約化平臺互聯融通。推動政務信息數據資源向“兩微一端”等延伸拓展,通過政務新媒體更好傳播黨和政府聲音,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掌上服務”。

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併發出通知。其中,要求“加快數據共享,推行一網通辦”。探索整合電子政務職能,設立數據統籌機構。按照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則,竭力貫通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通道,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群眾辦事較多的69個事項實現自助填表;將“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延伸到網上辦事大廳、自助服務終端、12345熱線,??形成網上辦事為主、實體辦事為輔、自助辦事為補的政府服務新格局。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27號)中關於“統一網絡支撐”要求,各級政務服務平臺原則上統一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構建,通過部署在互聯網上的政務服務門戶提供服務。拓展國家電子政務外網覆蓋範圍,加強網絡安全保障,滿足業務量大、實時性高的政務服務應用需求。推動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非涉密業務專網與電子政務外網對接整合。

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要求“加強數據共享安全保障”,依法加強隱私等信息保護。??制定數據安全管理辦法,明確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共享、開放等環節安全保障的措施、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提高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的安全防護能力。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風險評估和安全審查,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切實做好數據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互聯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行動方案(2018-2020年)

《民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中關於“加強資源配置”要求,充分利用國家、地方社會組織法人庫、“金民工程”等重大電子政務項目提供的資金和系統資源,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爭取項目經費,保障有困難的地方使用全國系統,推動數據資源逐步匯聚到民政統一大數據中心。

2019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併發出通知。《意見》要求,加強村(社區)綜合服務站點建設,推動基本公共服務事項進駐村(社區)辦理,推進村級便民服務點和網上服務站點全覆蓋,積極開展代繳代辦代理等便民服務,逐步擴大公共服務事項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範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快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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