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村委會“徵地”,為何區政府被判違法和賠償?

臧雲律師按:徵地拆遷,按說是政府的職責。但在實踐中,一些村委會、居委會、街道辦卻成為了徵地拆遷中"急先鋒",站在一線來負責商談、勸導、簽訂拆遷協議甚至是拆房佔地。遇到這種情況,被徵地拆遷戶應當如何運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這就需要精湛的訴訟技術了!請看一則案例。

兩原告系運城市某村村民,該村有承包地。後因原告家庭的承包地塊涉及建設須被佔用,原告被要求與村委會簽訂了《徵地協議》。原告不服,認為該徵地行為違法,遂找到京坤律師事務所的臧雲律師。臧雲律師經分析認為,《徵地協議》系村委會受區政府委託所簽訂,據此區政府應列為被告。《徵地協議》簽訂時,沒有合法有效的徵地批文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為依據,故應為無效。同時,鑑於該徵地行為違法,區政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裁判結果:1、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從《徵地協議》的內容以及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中所認定的事實可知,被告區人民政府委託村民委員會與原告所簽訂的用地徵地協議,屬於區人民政府徵地的行政行為。被告區人民政府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該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判決如下:確認區人民政府對原告實施的徵地行政行為違法。2、針對原告的賠償訴訟,法院也做出判決:責令被告區政府在一定期限內做出賠償決定。

臧雲律師注:本律師所發案例均為真實案件。

本案主辦律師:臧雲,時執業於北京京坤律師事務所。

山西一村委會“徵地”,為何區政府被判違法和賠償?

臧雲律師接受央視採訪


山西一村委會“徵地”,為何區政府被判違法和賠償?

臧雲律師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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