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梅列法院傾力執行助力小微外貿企業脫困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5月6日訊 “拿到這筆執行款後,第一時間付給工人工資,又購進了一批原材料……”近日,廈門的梅女士打電話告訴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胡江平這個好消息。

梅女士是廈門一家外貿公司的負責人,然而與林某的一起借貸糾紛讓她心力憔悴。

2013年底,林某通過中間人找到了梅女士,請求借款緩解公司燃眉之急,承諾待其銀行轉貸辦好後立即歸還借款,並用其廈門的一處房產作擔保。

“因為是朋友介紹,且有房產作抵押,所以我就借給了他590萬元。可沒想到,這一借就是好幾年。”無奈的梅女士最後選擇了向廈門思明法院起訴,要求林某返還拖欠的借款本息。2016年8月份,思明法院作出判決,支持了梅女士的訴求。

梅女士向思明法院申請執行後,發現林某抵押給梅女士的房產原來早已為三明某銀行提供了第一順位的抵押擔保,梅女士僅是二押債權人,且房產被梅列法院首先查封。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受國際形勢影響,梅女士的企業產品出口成本增加,利潤和訂單大幅削減,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人員流失嚴重,企業面臨停產和違約,急需資金支持。

不是梅列法院執行案件的當事人,但卻與該院案件的處理息息相關,能否協調法院加快處置進度?2019年5月,抱著試一試的想法,梅女士來到了三明梅列法院,執行法官胡江平接待了她。

經過查詢瞭解到,該院執行局在2016年5月受理了三明某銀行和林某等人的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但由於當時執行法規不健全、房產在異地難管控、且存在違章建築、執行人員崗位調整等原因,經過申請執行人三明某銀行的允許,案件於2016年11月終結執行。

“我們是小企業,現在的貿易環境導致我們經營困難,迫切需要資金支持,希望你們能夠把這個案件執行下去,從執行款中支付部分我應得的款項,幫助我們企業渡過難關……”梅女士陳懇地表示。

瞭解了梅女士的情況後,胡江平意識到如不加緊處置抵押財產,會導致二押債權人利益受損,嚴重影響企業的經營,遂立即向院分管執行的副院長陳耕耘作了彙報,陳耕耘要求儘快重啟案件執行程序,並指派胡江平接手該案。

2019年6月,在徵詢申請執行人意見後,案件重新恢復執行。胡江平立即趕赴廈門與思明法院對接梅女士的債權情況,同時對房產的權利負擔進行摸排,並責令被執行人林某限期退出房屋,配合評估拍賣。

然而執行過程中,胡江平了解到,林某曾經僱傭工人對房產的地下室私下進行挖掘裝修,但沒有及時支付工程款。工人們得知房產即將被處置後,輪流守著房屋的地下室,拒絕清退。

執行困難重重,如何回應群眾的司法需求,守護小微企業資金“生命線”,考驗法院的執行藝術和執行智慧。先掛拍後清退、先處置再整改、先補償再分配……梅列法院結合實際情況,在依法公正前提下,靈活運用執行措施,從而確保相關工作快速有序開展。

“我們邀請評估機構對房產進行評估,並積極與當地城管部門進行協調,達成了先保障房產順利拍賣,再由買受人依法整改的意見。同時,協調梅女士與買受人張女士支付部分款項作為工人的補償款,工人們退出了房產。”胡江平告訴記者。

通過多方協調,最終該房產於2019年11月以1695萬餘元拍賣成交。但因被執行人林某涉及外債較多,申請參與分配的債權人也不少,拍賣房屋所得的執行款並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

考慮到若一般債權人提出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又將面臨較長的訴訟週期。胡江平又組織了部分債權人開展座談,瞭解訴求,對症下藥。“得知他們主要的異議對象是一押權利人的分配金額後,我們就告知他們要明確異議焦點,不要牽涉二押權利人梅女士的權益,各債權人也表示同意。”胡江平說。

2020月3日,梅列法院將有爭議的款項予以提存,對梅女士分配到的約380萬元錢款及時進行了發放,快速執行解了企業燃眉之急。

(本報記者 黃麗青 通訊員 龔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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