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百度租車公司被百度公司索賠50萬:合法登記,難道全世界都不能叫百度了嗎?

長沙百度租車公司被百度公司索賠50萬:合法登記,難道全世界都不能叫百度了嗎?

" 我們就是一個微小企業,你百度公司大動干戈過來,這與百度公司的格局不符合。"

長沙有一家租車公司因為取名 " 百度 " 惹上了官司。百度公司認為百度租車傍名牌,一紙訴狀遞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 50 萬元經濟損失及 10 萬元維權支出。4 月 23 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據悉,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起訴前曾發律師函

百度在線網絡技術 ( 北京 ) 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 百度公司 " ) 的起訴書顯示,百度公司成立於 2000 年 , 是全球領先的人工智能公司 , 旗下產品百度搜索引擎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及最大的中文網站。除了深耕互聯網領域 , 百度公司也是中國最早進入人工智能的領軍企業。其中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與汽車行業相結合的百度無人駕駛汽車項目起步於 2013 年 , 由百度研究院主導研發 ,2019 年 9 月 26 日 , 百度公司在長沙測試無人駕駛出租車 , 首批 45 輛無人駕駛出租車在特定開放路段供特邀用戶和申請用戶試乘體驗。

百度公司發現,長沙有一家成立於 2014 年的租車公司也起名 " 百度 "。" 我們於 2019 年 10 月 16 日,向百度租車發出《律師函》,其中並沒有提及賠償要求,主要是希望對方能夠立即停止在市場推廣活動中提及‘百度’的字樣,以及變更企業的名稱。至今,對方也沒有按照《律師函》中的要求,消除侵權影響。" 見到這種情況,百度公司提起了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

百度租車承認曾經收到過《律師函》,但無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擔心是詐騙手段。" 這個《律師函》給人的感覺是非常強勢的,百度公司使用了百度,其他公司就不能使用百度。作為長沙百度租車公司,是合法登記的微小企業,也是經過國家行政許可的,被要求變更企業名稱,是不是有點強人所難?百度很著名,全世界都不能叫百度了嗎?"

認為租車公司 " 搭便車 "

百度公司在中國享有 " 百度 "、"Baidu 百度 " 系列商標專用權 , 受中國《商標法》的充分保護。其中,"Baidu 百度 " 商標服務範圍包括貨運經紀、旅客運送、運輸、停車場;電子數據或文件載體的儲藏;安排旅遊;觀光旅遊;旅遊預訂;管道運輸。

百度公司的訴訟代理人稱," 百度 " 是原告註冊商標 "Baidu 百度 " 的顯著識別部分 , 長沙百度租車有限公司在汽車租賃服務上使用 " 百度租車 " 標識的行為 , 是在類似服務上使用與原告註冊商標近似商標的行為 , 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 , 構成商標侵權 ; 同時 , 被告在汽乍租賃服務上使用 " 百度租車 " 字樣的行為 , 系將與原告註冊商標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類似服務上突出使用的行為 , 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 , 構成商標侵權。" 百度 " 同時是原告馳名商標。被告在汽車租貨服務上使用 " 百度租車 " 字樣的行為 , 是對原告馳名商標的複製與模仿,容易誤導公眾 , 致使原告的馳名商標權益受到損害 , 構成商標侵權。

" 被告在 2014 年註冊時應當知曉原告‘百度’商標以及字號的知名度 , 卻仍作為自己企業名稱中的字號註冊並使用 , 旨在利用原告所享有的商業信譽從事經營活動 , 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或誤認。" 百度公司認為,經原告長期、廣泛的使用與推廣 ," 百度 " 系列商標早己在中國相關公眾中享有極高的知名度。" 百度 " 商標早已成為名副其實的馳名商標。百度租車的行為是為了 " 搭便車 " 獲取非法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辯稱不構成侵權

在長沙百度租車公司看來,百度公司的受眾是上網的網民,百度租車的受眾是長沙本地需要租車的用戶,他們取名 " 百度 " 沒有問題。" 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 , 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才構成侵權 "。

" 原告是公眾所熟知的網絡企業 , 而被告是汽車租賃行業 , 雖原告登記有‘汽車運輸類’ , 但與被告的汽車租賃也不相類似。" 百度租車的代理律師辯稱,作為合法工商登記的企業 , 以本企業名稱對外使用和推廣並不構成侵權。該企業是汽車租賃服務 , 與原告所稱 " 運輸業 " 有本質區別。百度租車只是以本企業的名稱普通使用 , 並未大肆推廣,遠遠談不上 " 突出使用 "。

百度租車的代理律師辯稱 , 原被告之間是屬於不同行業 , 不同行為之間也不存在競爭,被告取名也並不是搭便車。" 百度並不是馳名商標,馳名商標的認定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或人民法院根據共同認定的事實來認定的。因為,他不是馳名商標。就今天的證據,不足以讓人採信。"

他認為,本案中被告沒有侵權行為 , 也就沒有所謂侵權所得 , 所以不應賠償。百度租車的行為不是商標侵權 , 對於原告也沒有產生實質上的損害 , 所以被告不應當再對原告承擔法律責任。

" 今天被告公司然還在運營 , 但實際早已入不敷出 , 連連虧損。合夥人已經在商量另謀他路了。百度租車的代理人稱," 像我們這種 3 個人的公司,百度公司大動干戈過來,這也與百度公司的格局不符合。雖然我們沒有侵權,但作為一個小企業,去對抗巨無霸,天然的恐懼心理,所以願意做出妥協與讓步,這是一個微小企業面對巨無霸企業的無奈。"

來源:瀟湘晨報

編輯:毋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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