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症”施策服務企業發展

本報烏魯木齊訊(首席記者 王晨 通訊員 馮疆樺)4月26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邀請轄區12家企業代表前往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召開座談會,執行幹警以“推動企業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為主題,向銀行工作人員及企業代表進行法律宣講。

據瞭解,近期,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相繼出臺下發了《關於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全市法院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工作方案及任務清單》,為貫徹落實上述工作方案及任務清單,烏市天山區法院對各部門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在座談會上,該院執行局幹警就金融機構執行案件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企業經營過程中應當注意的法律問題進行講解,引導銀行和企業更精準地簽約、履約、防控風險,同時調研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法律方面的需求,增強各單位的法律實踐操作技能,引導銀行向企業“輸血”,形成“敢貸、願貸、會貸”機制。

此外,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危困企業,烏市天山區法院將積極協調各方採取“放水養魚”模式,視具體情形採取撤銷對被執行企業納入失信人名單的措施,盤活市場資源配置,助力企業走出困境,促進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營造依法有序、平等競爭的良好營商環境。對確無履行意願甚至惡意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堅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切實增強各類市場主體人身和財產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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