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朱樓村的整頓是保護了朱之文的利益還是傷了他和村民的利益?

人貴自知自明


朱樓村的整頓就是保護,四面八方來的歌迷和拍攝者,己經干擾了朱之文和村民們正常的生活秩序,踹門事件的發生,將朱樓村推上了風口浪尖,己經嚴重影響了朱樓村的聲譽。

朱樓村因為朱之文,一直是網絡熱炒的對象,話題從來都沒有斷過。但都是以負面話題和負面形象在自媒體上示人,被扣上貪得無厭、忘恩負義等等帽子。幾乎把所有形容人的不良品質和不健康心理的詞彙都給用上了。這是事實嗎?客觀嗎?不否認,朱樓村有這樣的村民,可這樣的人哪個地方都有。因為出現的個別現象就把這些帽子扣在整個村民頭上,網絡暴力持續不斷,妖魔化和汙名化下的朱樓村,己經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

在被網絡妖魔化的情況下,踹門事件給了朱樓村一個整頓的契機。

通過封村,把駐紮在村裡麵人數眾多的外來拍攝清理出去,每天從四里八鄉趕來一睹大衣哥風彩的歌迷擋在了外面。還朱樓村一個安全有序的正常生活環境,做法雖然有些簡單粗暴,但也是迫不得己的情況下,不得不採取的措施。

封村了,雙方利益會受損嗎?短期會有影響,長遠來說,利大於弊。

大衣哥成名後沒有把自己當明星,保持了平易近人的農民本色。這本來是優秀的品質,可平易近人來者不拒造成了拍攝者們不停地湧入朱樓村,給自己也給村民帶來了干擾,更帶來了負面影響。長此以往,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整頓必然會有損失,大衣哥的拍攝者少了,熱度會有所下降,但長期拍下去,反感的人也會不斷增加。而朱樓村,與其被外界口誅筆伐相比,這點小小的經濟利益算得了什麼。


巫山雲


謝謝各位讀者和好友支持:

對單縣朱樓村的整頓是應該的,驅除不正之風,維護“大衣哥”朱之文的利益,也是應該的,算不上傷害該村的群眾利益,只是咎由自取。

提起大衣哥朱之文的為人,真是無人不知,無人有不曉。過去怎麼著咱不講,只講成名以後的人品。“大衣哥”成名之後,是有些錢。別管多少?也沒忘了村裡的鄉親們,又是修路,安裝變壓器,水管改造等等,為村裡辦了不少好事。為國家抗震救災和公益事業,也作出了很大貢獻。

可是,就這樣一個純普善良的人,卻遭到了村裡的冷落。可以說大部分人都沒有說他好的?這究竟是為什麼?不知是朱之文那裡對不起鄉親們,還是鄉親們對不住他,俗話說得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究竟是誰有理,觀眾只是看外表,真正如何?外人知多少?

俗話說:“路不平,傍人踩”。群眾的眼光是亮的。從外觀上來講,朱之文成名以後,卻成了村裡的“搖錢樹"了,好多人都去借,這是正常現象。可是有借有還,農村人講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

朱之文這個人,從外表上看很實在,講面子。從內心看,這個人,很忠厚,正派。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普實的農民本色,不同於其他的名星。昏昏然,暈暈然,忘記了自己的是什麼人?他忠於“愛情”,經得起誘惑。不貪圖享受,不脫離生他養他的農村。世上有沒有像他那麼傻的人嗎?不管村裡怎麼對他,他只是說說,得過且過。寧願自己吃虧,也不得罪鄉親們,這樣的好人上那裡找去?

為什麼村裡人還不說他好呢?這叫誰也是傷透心的。無非不就是因為借錢嗎?人再好,也別給經濟打交道。借錢時是孫子輩,去要是老爺輩,想還則還,強要不僅得不到,反而反目成仇。聽朱之文講:“你借一回,二回,三回,甚至七八回我都借給你。可是有借有還,長期不還,乾脆我不借了”。朱之文說的對啊,四不過三,七八次都給你了,你還有什麼話說,難道就不說人家好嗎?你的良心那去了。還喝點酒蓋臉,去踹人家的大門,好意思嗎?換作你又如何呢?

  • 朱之文能忍,“俗不能忍”,觸犯法律,必要嚴懲。為了懲治邪惡,樹立正氣,還朱之文一個公道,應該對朱摟村進行好好整頓,不能讓貪便宜的人忘恩負義,應該讓他們知道好歹,否則,好人就真的難做。

老吳趣談


你首先把“朱之文的利益”和朱樓村“村民的利益”尖銳對立起來了,似乎他們之間的“利益”永遠南轅北轍、水火不容。試問:朱樓村朱之文未成名之前,有幾個人知道中國還有該村存在?該村“村民的利益”又集中在哪兒、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讓朱樓村村民“感激”朱之文可能比登天還難;但毋容置疑的是朱之文出名後陡然直接給該村村民賦予了“利益”,而非該村村民集體出錢出力“捧紅朱之文”才獲得了“微不足道”的“回報”。朱之文沒出名之前朱樓村村民都幹什麼謀生無需詳細追究了,朱之文出名之後大家看到的卻是該村大多數村民似乎變成了理直氣壯的蝨子、蟣子一樣的寄生蟲,他們企圖永遠、甚至祖祖輩輩寄生在朱之文身上,令朱之文給他們修路、建房,給其子女買房子、買汽車……人性的低劣在此活靈活現,人們的貪慾在此瘋狂滋長、無法遏制!朱之文似乎現在做什麼都錯,給他們(村民)“借”多少錢似乎仍嫌其“貪婪鄙吝”,“忘恩負義”。其實,他們對朱之文幾乎毫無“恩義”,有的只是幾乎赤裸裸毫無廉恥的“紅眼病”和企圖坐吸朱之文“紅利”的吸血蟲本質。

人其實不應該怕窮,可怕的倒是窮困潦倒仍堅守的至死不悟的愚蠢“分享”、“坐享”心理。朱之文有其子、女,他要為之努力爭取好一點的生活;朱之文不是朱樓村村民的“大救星”,他沒有義務為他們“謀幸福”;朱樓村村民把自己未來甚至其下一輩的幸福都強加給朱之文,就愚蠢、可悲、恐怖到了極點。

該村“整頓”,既沒有“保護”“朱之文的利益”,也沒有“傷了”朱樓村“村民的利益”;朱之文與朱樓村村民的利益本來應該是和諧共處的,但因該村村民貪得無厭,以至於連該村的社會秩序都搞壞了。

現在,“橋歸橋,路歸路”,村民不再寄望朱之文替他們“發家致富”,朱之文的家門也不再可能被借酒撒瘋的“粉絲”亂踹以至於被拘押,該村秩序重歸平靜的常態,有什麼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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