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兜底保障对象排查纳入清零工作

共排查未脱贫人口20016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15115人,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4145人,总纳入比例为98.57%

记者获悉,截至4月28日,我市全面完成了兜底保障对象排查纳入清零工作,是我省第一个完成兜底保障对象排查纳入清零工作的地级市,受到省民政厅通报表扬。

今年以来,按照中省统一部署,我市迅速制定印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进行100%入户调查核实,逐人逐户进行分析研判,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以实际行动牢牢守住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全市共排查未脱贫人口20016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15115人,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4145人,总纳入比例为98.57%,纳入率位居全省10个地市第一名。排除因享受孤儿政策、死亡、失联、服刑、迁出等原因未纳入对象606人,全市不符合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贫困人口仅剩150人。共排查脱贫监测户1096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484人,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2人,总纳入比例为44.34%;共排查边缘户789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467人,总纳入比例为59.19%,为全省5月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对象清零任务贡献了积极力量。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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