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在市區大運河文化廣場附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這裡開展“戴頭盔、亮車尾、保安全”電動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現場為電動車駕駛人上車牌、貼車尾反光膜,同時向電動車駕駛人宣傳電動車行車安全事項。
“電動車安裝擋風罩後,會導致騎行不穩,容易發生碰擦,建議您回家拆除車上的擋風罩。”活動現場,交警看到有不少電動車駕駛人都在電動車上安裝了透明擋風罩,隨即對他們進行勸說教育,告知安裝擋風罩的危險性,勸說車主拆除。同時,交警還通過多種方式宣傳電動車安全駕駛相關常識,包括現場豎立多塊宣傳板,列舉一些常見的電動車交通事故,警示電動車駕駛人;向路過的電動車駕駛人發放“致電動車駕駛人的一封信”,深入淺出地講解電動車安全駕駛基本常識,強調佩戴頭盔的重要性以及不按交通信號燈行駛等違法行為的危害性。交警表示,將對電動車未上牌而上路、騎車時打電話、逆向行駛、闖紅燈、違反規定載人、駛入快車道等違法行為處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罰款。
為了方便電動車駕駛人上牌照,交警還現場為車主辦理牌照,同時為過往的電動車粘貼上車尾反光膜。“接下來,我們還會舉行多場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宣傳方式,提升電動車駕駛人的安全意識,倡導電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出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融媒體記者 劉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