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的語言發育規律

1.語言發育順序

(1)1-6個月:1個月的嬰兒呈自然反射發音;2個月的嬰兒認識能力有所發有,除元音外出現了個別輔音;3個月的嬰兒發音的數量和頻率增多;幾個月的嬰兒輔音增加,出現了舌尖音和唇齒音;5個月的嬰兒發音數量繼續增多,並出現了音節的重複;6個月的嬰兒已能模仿單音節的聲音。

(2)7個月~1 歲:7個月的嬰兒單音節繼續發育,並出現雙音節;8個月嬰兒發音中前後輔首發育快,無規則的“說話”達到高潮;9個月的嬰兒繼續模仿聲音,有時出現模仿語言令人難懂;10個月的嬰兒能模仿說出“爸爸”、“媽媽”;11個月的嬰兒能自己說出個別有意義的字或詞;12個月的嬰兒雙元音繼續發育,能說出簡單的詞和重複的字。

(3) 1~2歲:16~24個月的幼兒發音進一步準確,開始運用字的組合,約25%的語言能使人聽懂。

(4) 2~3歲:24~30個月的幼兒已掌握90%的元音和雙元音,約60%的語言能使人聽懂;30~36個月掌握所有的元音和雙元音,約75%的語言可使人聽懂。

(5)7~12歲:7歲的兒童對所有的語音發音能達到全部正確;12歲的兒童語言語法已達到完全正確。

2.言語理解能力發育

(1)0~3個月:以驚奇的表情或行動的改變對聲音作出反應,以注視的目光對著講話人的臉,持續地目光對視。

(2) 3~6個月:轉向發聲方向。

(3)6~9個月:聽到叫自己名字時能轉向聲音發出處,安靜地注意聽別人講話或注視物體,模仿搖手說: "Bye Bye”。

(4) 9~12個月:對“放下”一詞能作出反應,聽到“別動”或“不乖”時常能中止行為,在口頭提示下做出擺手或拍手的動作,聽到家中某成員名字時頭轉向該成員,聽到熟悉的玩具名稱時能轉向該玩具。

(5)12-18個月,所到其物體名稱時能指出該物體,能從2項選擇中常別出該物體聽劉把某東西給我”時能將該物體遞給講話者,按照2~3個字組成的簡單詞的指示作出行動,指出身體的某一部分。

3.言語表達能力發育

(1)0~3個月:啼哭,輕輕發聲,“咿呀”發聲,尖叫,發笑。

(2)3~6個月:使用2個不同的元音,單獨的“咿呀”發聲,以不同的聲音表達不同的感受,對大人的講話以發聲作為回答,發出輔音與元音的組合音,如:ba、ma、ga、da,模仿發出連續的音節,模仿講話樣發聲。

(3)6~9個月:模仿講話,與母親有意識地“對話”。

(4) 9~12個月:準確地運用“媽媽”“爸爸”兩詞,模仿新的聲音,模仿字、詞發音,近似準確,主動與別人進行極簡單的語言交流。

(5) 12~18個月:發音時出現聲調變化,除說“爸爸”、“媽媽”外開始使用“這個”,當被提問“這是什麼”時,能說出該物體的名稱,以手勢表達需要,能說出4~6個字的句子,模仿說短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