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社會需要律師,不能按照法律直接審判嗎?

孔傑霖


當我們做出了超過法律規定的事情或者被別人傷害了,我們可能會被懲罰,或者需要得到的法律的幫助去取得我們應得的賠償,那我們就只能依賴法律和法院來審判,但是我們犯了什麼法,會怎樣判決得到什麼結果,或者胖到什麼程度,我們並不知道。並不是每一個人都熟知法律條文條款,如何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如何把法律作為保護自己的盾牌與進攻對手的武器,是很重要的。古代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沒有文化,很多人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了,法律不過是統治者的武器。可總不能,明面上讓弱者一點權利都沒有。所以就出現了代寫狀子的壯師等代打官司的人。

到了現在,任何事情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運行。任何案件都只能通過法律條文來作出判決。而普通人,平時生活中,大都對法律不是很瞭解。但法律明文規定每個人都有權利運用法律來為自己申辯。這個時候,熟知和能夠熟練運用法律的人,這行業就產生了。而我們就需要這類人員來幫助我們,從法律中尋找到對自己有利的信息。律師就是專門研究法律的,專門幫你從法律中找到有利於你的和能夠保護你的條文條款,來為你取得最大的利益保障。同時也是司法公正的體現。


流裡流氣的小哥哥


法律天平,天平中尋找尋兩邊是否放的是等值等價純屬同物品的人一就是律師。天平平的時候未必平衡,因為左放2噸洋芋,右邊放1噸石頭和1噸木材,天平稱也是平的,但不平等。所以律師就找出的不天平能平,而是左邊與右等值等價的同物品才是平等(就是雙方的證言證明證據是否真實且具事實),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人人平衡。所以在大而生的案件和糾紛中很有必要找律師來專業的雙方辯論得以儘可能平等的事實,才會給審判長提供平等判決的證據。


捏磐雄鷹


你的意思定罪由法院直接說了算?那冤假錯案將直線上升,由此還會導致其他更嚴重的後果,社會將越來越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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