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對主城區交通環境進行綜合整治

承德市公安局承德市交通運輸局承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對主城區交通環境進行綜合整治的通告

按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總體部署,為切實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集中解決影響城市道路通行的突出問題,打造安全、通暢、文明、和諧、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承德市公安局、承德市交通運輸局、承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決定聯合開展城區交通環境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整治時間:202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整治區域:雙橋區、雙灤區、營子區、高新區

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不按規定禮讓斑馬線、不遵守交通信號、不按規定道路行駛、亂鳴笛、不繫安全帶、接打手持電話、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

(二)機動車無牌無證、酒駕、醉駕、超員、超速等嚴重違法行為。

(三)行人、非機動車不按規定道路通行、不按交通信號通行,非機動車違法載人、擅自改變車輛參數(加裝蓬傘)等違法行為。

(四)兩輪、三輪摩托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電動、燃油四輪代步車(老年代步車)不按規定通行、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

(五)非法佔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位、消防通道等違法行為。重點清理長期停放無人認領的“殭屍車”。

(六)重點整治路緣石以上機動車、非機動車違法停放,侵佔人行道、非機動車道以及其他影響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的違法行為。

(七)重點整治出租車搶道、隨意變道、停車攬客、不主動打表、不繫安全帶、大聲喧譁、招攬乘客、佔用公交車道等違法行為。

(八)重點整治景區周邊佔道經營、流動商販、導遊攔車攬客、私設停車位等其他影響道路交通通行的違法行為。

如有違反以上行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依法處罰。望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遵規守法,文明出行,積極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共同維護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承德市公安局

承德市交通運輸局

承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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