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人:購買新建商品自住房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設定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199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佈,根據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和2019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199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佈,根據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和2019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3、《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6號)第二十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事項名稱

購買新建商品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申請條件

購買新建商品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四、辦理材料

1、個人身份證件;

2、繳存職工及配偶在我市或戶籍地5年內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3、購房發票或收據;

4、本人銀行卡。

注:繳存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的,30日內可按照配偶、父母、子女的順序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配偶符合提取條件的,另須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條件的,另須提供直系親屬關係材料。

購買自住房全額支付的,同一套房屋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房屋總價;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住房的,同一套房屋提取金額與貸款金額累計不超過房屋總價。

非我市繳存職工購買自住房的,不得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自主繳存者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的,30日內可提取一次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五、辦理方式

向公積金管理部提交辦理材料。

六、辦理流程

職工申請→管理部受理→管理部複核→提取支付。

七、辦理時限

1、對提供的證明材料能夠當即確認的,即時辦理。

2、對提供的證明材料需要核實的,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八、收費標準

不收費。

九、辦理機構、辦理地點、聯繫電話、網址

市直管理部

地址:許昌市竹林路與南海街交匯處向南100米創業服務中心C座公共資源大廈7層

電話:0374-2676161

魏都區管理部

地址:許昌市八一西路188號(茂源金色家園小區南門西50米)

電話:0374-2667558

建安區管理部

地址:許昌市許由西路780號(瑞東花園南門西鄰)

電話: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務大廳三樓東120-124窗口

電話:0374-2079755/2079855

長葛市管理部

地址:長葛市鍾繇大道中段(東轉盤北300米路東)

電話:0374-6189733

鄢陵縣管理部

地址:鄢陵縣人民路2079號(花樣年華)

電話:0374-7185998

襄城縣管理部

地址:襄城縣煙城東路92號(縣土地局對面)

電話:0374-3585571

服務熱線:0374—12329

官方網站:http://zfgjj.xuc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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