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覺得初戀並不是最合適的結婚對象,你認可這句話嗎?為什麼?

神奇的火燒雲


其實我們都知道,喜歡不是愛情,一個人可以同時喜歡很多人,卻不能同時愛上很多人。十多歲的我們卻總是把喜歡當愛情,把喜歡當做一切。可能是因為我們還不夠成熟吧,也有可能我們只是不想成熟。

熱戀的時候我們曾把對方當成我們的所有,不管別人怎麼說,我們還是願付出我們的一切,儘管我們能給的不多,可我們還是想把自己最好的都給對方。慢慢的,我們會懂,任何事物都敵不過歲月。時間久了,感情就變了,或許就是因為那僅僅是喜歡。我們並沒有失去什麼,卻覺得失去了整個世界。

一天,兩天,三天······時間很快就會過去了,我們會長大,我們會成熟,該懂得我們都會懂。十幾歲的愛情變成青澀的回憶,那些喜歡過的人,都是真真實實喜歡了的。

注意事項

愛情是一種感覺,不能強求,愛情是美好的,不必避諱。






一指寒芒


初戀並不是適合結婚的對象,這句話沒毛病。

初戀對絕大部分人來說,就是美好的回憶,可以說初戀是人一生最值得回憶的經歷和痛苦。曾經有人做過調查,初戀的成功率連百分之一都不到,這是多麼令人恐怖的數據。那麼初戀為什麼不適合結婚呢?我們來看一下答案。

一、初戀只是年輕時的衝動,對異性的好奇,而產生的衝動,是不理知的戀情。

初戀只能算一種感情上的寄託,那時候的想法和行為會顯得很幼稚,很單純,並沒有對愛情有一個很好的規劃,而是對異性有朦朧的好感而產生的愛,不成熟的愛走不到一塊也是必然。

二、生活不像演戲,戲中的愛情大多是美化過的,所以一般會比較完美,而現實是殘酷的,需要真心,需要相儒以沫。

初戀的情人,不會考慮生活中的柴米油鹽,只是一味的追求愛情的甜蜜和幸福,對未來的幻想和憧憬,那是一種海市蜃樓般的愛情,看似美好,實則虛幻,初戀充滿了太多的幼稚與青澀,而這種感覺會被現實生活慢慢的消磨殆盡,因此來說,初戀不適合結婚是對的。

三、初戀的情人,思想上就是一張白紙,對愛情毫無經驗,只是憑年輕時的一股激情,沒有戀愛的目的和方向。

初戀之所以讓人難以忘懷,那是因為Ta是第一次為異性而心動,第一次被異性所吸引。俗話說先入為主,第一個佔據Ta愛心的那個人,肯定是不容易遺忘。而初戀的理由也往往過於簡單,不考慮那麼多,經不起歲月的考驗和沖刷,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明白初戀只不過是一種愛的歷練,並不適合結婚對象。

最後結語

初戀留給人的印象是美好的,記憶是最深刻的,無論結局如何,畢竟曾經遇見過,曾經愛過,是戀愛過程中的一次美好的成長。如果初戀就成為了結婚對象,或許人生並不是十分完美。


濤哥說情話


你好,我是thk凱。

我也覺得初戀並不是最適合的結婚對象,原因有兩點:

第一:大多數人的初戀都是很早的時候,應該在高中階段,也就是16,17歲的年紀。都是還沒有成年的孩子,那個時候,我們都是情竇初開的年紀,不懂愛情的真正含義,只是對某個男孩或者女孩特別欣賞,我們以為那就是愛情;

第二:就算初戀的時候也已經不年輕了,到了適婚年齡了,我還是覺得並不是最適合的結婚對象。因為,你還只談了這一次戀愛,你根本就不知道這次戀愛是不是最美好的。就像一個媽媽對女兒說的那樣,第一家店衣服很好看,你很喜歡,但你不確定這就是你最喜歡的一件了,你還是會接著逛其他店,只有你多逛了幾家店,才知道到底家店的衣服才是你最喜歡的,最適合你的。

當然,這只是我的觀點,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人就是跟初戀結婚了,並且過得很幸福。所以,要不要跟初戀結婚,最重要的因素還是得看兩個人的感情有多深吧。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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