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未獲批,欲退房款需支付3萬違約金,合理嗎?

作家醉伊笑紅塵

交了押金,購房貸款沒下來,退款要付違約金,這事今日就發生在王女士身上。

據吉林電視臺《守望都市》消息,幾個月前,長春市民王女士在位於東環城路上的嘉柏灣售樓處貸款買了一套門市房,當時地產方承諾,會盡快為她辦理貸款事項,幾個月過去了,手續還沒辦下來,於是王女士要求房地產方退款。對方為此也給出了說法,退款行,王女士需要支付3萬元的違約金。

據王女士講述,2018年3月12號在位於東環城路上的嘉柏灣售樓處貸款買了一套門市房,一共是12.41平米。交付了首付款9萬多元,物維費交了2萬多元。同時在售樓處簽訂了商品房認購協議書,同時售樓處的工作人員承諾王女士有關貸款的一切事宜由售樓處工作人員負責,但是貸款一貸就是幾個月,一共辦了近4個月,還沒有下來。

於是王女士就到售樓處找工作人員,詢問自己還差哪些手續問題,對方表示因為王女士流水不夠,銀行貸款下不來。

既然貸款辦不了,王女士就打算不買了,於是就找到了房地產公司,要求退還首付款,以及當初繳納的維物費和稅費。但是房地產公司表示,退款可以,要繳納違約金3萬元。

售樓處表示,繳納的3萬元是定金,而王女士表示自己繳納的事首付款,當初並沒有告知這裡麵包含定金。而且房地產公司當初也沒有給予相關的收據或者證明。

房地產公司表示,貸款的流程是工作人員代辦理的,王女士的手續沒有問題,但是其中有不符合貸款的,根據銀行的審核標準,客戶(王女士)不符合貸款標準,貸款沒辦了,相應的定金不予退還。

簽訂購房協議時,協議內已經要規定3萬元定金,如果退款定金不予退還,這個定金並沒有單獨體現,而是包含在了協議內的。

王女士表示自己在簽訂協議時,銷售人員並未提示,自己也沒有仔細查看相關條款。王女士認為這樣的事情,工作人員應該特別說明,王女士認為房地產公司有欺詐嫌疑。

此時經過電視曝光後,房地產公司表示願意和王女士近期進行商談解決。

購房、購車等是大事情,簽訂合同、協議一定要認真閱讀,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當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權益。


小拉車

這就給大家簡單描述下事情的整個過程。

據吉林電視臺《守望都市》欄目組報道:3個月前,長春市民王女士在位於東環城路上的嘉柏灣售樓處貸款買了一套門市房,當時地產方承諾,會盡快為她辦理貸款事項,幾個月過去了,手續還沒辦下來,於是王女士要求房地產方退款。對方為此也給出了說法,退款行,王女士需要支付3萬元的違約金。

通過視頻可以瞭解到,長春的王女士一共交了九萬多人民幣,但是對於房地產方所說的三萬元違約金根本不清楚怎麼回事,原來是在合同條約裡就體現出來要交給房地產三萬的違約金。也就是說,如果王女士因為貸款不成,買不了這個門市房,根據合同,就只能退給他六萬塊錢。

不得不說,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逐條逐字的好好看呀。尤其是房地產中介合同,更是要將條款看仔細了。很多容易出問題的貓膩條款都隱藏在其中。千萬不要上當受騙。

另外,房地產中介在籤合同的時候應該提前將條款,尤其是涉及到違約金和中介費的條款合同給購房者說仔細了,這也是購房者的基本權益。因此,該房地產中介也涉嫌了欺瞞行為。建議王女士應該向律師諮詢,尋求法律援助。

最後問下大家,你覺得王女士在長春市嘉柏灣小區貸款買房未獲批,欲退房款需支付3萬違約金,合理嗎?歡迎大家留言一起聊聊呀。


中國吉林網

那您別退房啊,有沒有約定如果不能貸款有沒有要求一次性付款,或退房之類的,如果沒有約定你就佔著房子的名額不動,急的是開發商…他們會主動找你要你退房…


建築百科

支付違約金合不合理,那要看你是否有提前跟賣房人約定好。

如果是他們沒有告知你因為貸款不審批而應當支付違約金,那你可以拒絕支付,因為他們沒有提前告知。

如果是因為你自己徵信不過關,造成的貸款審批不過關,那應當支付違約金,畢竟什麼事情都是有成本的。

買房子要貸款之前,銷售人員也是會告知個人查一下徵信的。以及5年之內有沒有信用卡逾期等等。我們買房子的時候夫妻雙方都是有查過徵信的,就在中國人民銀行,每個縣城都有一個的。然後手機有個個人徵信的APP,輸入自己信息,以及身份證就會有具體什麼時候的信用卡以及具體條款。五年之後就會自動清零。

所以建議大家買房子之前一定有什麼問題提前問清楚,然後清楚自己的需求,房子大不了可以不買這裡的,可是一旦出了問題就會很麻煩的。


老婆大人在陝西

貸款批不下來的幾個原因:1.銀行徵信黑名單。2.銀行流水不達標。3.工作單位不固定或收入不穩定。4.名下已有房產貸款。5.開發商資料不全。6.銀行收貸,額度不夠。歡迎大家補充。多多討論。


紫夜天下

對這個問題,因為中介一直說能貸下來,所以我在合同中註明了,如果非購房者個人信用等原因銀行貸款不成功,應全額退還我已繳的所有費用,包括房款、定金、中介費等,之後三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既然是售房人員或中介信誓旦旦的說能貸,我才買的房,那不能貸肯定要負責的。


捌零後的聲音

合理。這3萬塊錢肯定不是憑空出來的,是事先約定的。如果不是你可以去起訴。既然有約定,貸不出款就是你自己的責任,跟賣家沒有任何關係,耽誤了人家的時間和精力收你違約金合情合理。


煙臺小強

這不是合不合理一說……給所有購房客戶一個提醒……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幾點……第一最終付款期限;第二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比例!一般來說做合同的都會把違約金比例做到最高也就是總房價的20%……說難聽點就是所有的購房合同基本為甲方條款合同!購房者在購房時因考慮好付款等因數!且行且珍惜!


無聊的人生130272371


啊勇3421

恕我直言,合同都是提前人家寫好的,都有違約金,你簽了購房合同就要認,要麼你不可能到貸款這一步,所以,認吧,不然你們怎樣,有人可能會說什麼籤合同時不應該籤什麼的,開發商眼裡,你愛買不買,你不買有人買,改合同,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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