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風尚 | 蘇東坡:刀尖上顫抖的靈魂 / 陳歆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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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居士該死多少回

“烏臺詩案”是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其主角是大文豪蘇東坡。在此案中,東坡先生經受了100多天的牢獄之災,差一點腦袋搬家。同樣的事件,如果發生在明、清兩朝,結局絕對恐怖,不僅蘇東坡自個兒要掉腦袋,不知道還會株連多少人。

說蘇東坡差點兒“腦袋搬家”,絕不是危言聳聽。從御史臺彈劾他的奏章中可以看出,參與彈劾的官員是鐵了心要將他往死裡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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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中丞李定在“札子”中稱:“臣竊謂軾有可廢之罪四……”然後一一列舉,其三曰: “軾所謂文辭,雖不中理,亦足以鼓動流俗,所謂言偽而辨。當官侮慢,不循陛下之法,操心頑愎,不服陛下之化,所謂行偽而堅。言偽而辨, 行偽而堅,先王之法當誅……”在李定的彈劾奏章中,出現最頻繁的字眼是“廢”和“誅”。“廢” 可理解成廢掉一切職位俸祿,也可理解成包含“廢”掉被彈劾者的肉體;“誅”可理解成譴責, 也可理解成“誅殺”。這是中國文字多義帶來的彈性空間。這個空間是留給皇上去定奪的,而對蘇東坡恨得磨刀霍霍的李定,心中想的當然是後者——從重從速將這個傢伙徹底“廢”掉。監察御史裡行舒亶的“札子”,將蘇東坡的罪愆,幾乎推向必死無疑的地步。先言:“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然後列舉具體詩文,坐實東坡譏諷變法的行為確鑿無疑,並將此種譏諷行為直接與對皇上的態度勾連,用心狠毒:“其尤甚者,至遠引襄漢梁、竇專朝之士,雜取小說燕蝙爭晨昏之語,旁屬大臣,而緣以指斥乘輿,蓋可謂大不恭矣。”“乘輿”代指皇上,“大不恭”律該處死。文中又進而“點”皇上之“火”來“燒烤”蘇東坡:“臣獨不知陛下何負於天下與軾輩,而軾敢為悖慢,無所顧忌,以至如是。”最後懇求:“按軾懷怨天之心,造訕上之語,情理深害,事至暴白,雖萬死不足以謝聖……伏望陛下體先王之義,用治世之重典,付軾有司,論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為人臣子者。”

一“死”不足,需“萬死”,不知蘇東坡這條命可以死多少回?

參與彈劾的尚有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國子博士李宜之等,數箭連發,用語皆殺氣騰騰:“愚弄朝廷”,“為惡不悛”……罪該當誅!

君子耶,小人耶

平心而論,東坡先生被拘捕,險至殺身,遭此厄運、磨難,自身也有該吸取的教訓。我看到的傳記和文章,幾乎都把東坡說成是一個完美的受害者,恐怕也不太符合客觀史實。餘秋雨先生在《黃州突圍》一文中,把“烏臺詩案”的原因說成是因東坡“名太高”而遭遇一幫小人“嫉恨”,完全是脫離史實的臆斷。“烏臺詩案”的生髮,不僅僅涉及變法與反變法政見的分歧,還有“私怨”在其中發酵。

構建此案的主角是李定,曾是王安石的弟子。其時,李定是被皇上倚重的執掌御史臺的權勢熏天的人物。他的存在,對東坡來說,是一顆時刻可能被引爆的“地雷”。大多史家習慣將李定說成是迫害蘇東坡的“小人”。蘇東坡的文名越是響亮,李定“小人”的惡名也就越昭彰。但細究起來,事情並非如此簡單。歷史上很多人物, 也不是用“君子”或“小人”就可以簡單劃分的。“君子”與“小人”間,也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鴻溝。“小人”向前一步可能是“君子”,“君子” 退後一步可能成“小人”。某人在某件事或某時段有君子之風,而在另一件事或另一時段,則可能比“小人”還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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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手跡

說李定是隨時可能被蘇東坡引爆的“地雷”, 不僅因為李定是力主變法的御史臺高官,手中握有監察彈劾“利劍”, 而且另有緣由。從元豐二年(1079)“烏臺詩案”發生往前推至熙寧三年(1070),李定任秀州軍事判官,是一個地方小官。這一年,王安石的變法團隊推行青苗法,與司馬光的反變法團隊正為此法是否可行爭論不休,雙方處於膠著狀態。此時李定應調至京城, 等候新的任命。遠離京都的李定,對朝堂之上變法之爭的“口水仗”已形同冰炭,一概不知。他至京都拜見的第一位官員是反變法派人士李常。李常問:“南方之民,以青苗為何如?”李定據實相告:“皆便之,無不善者。”李常聽了,神態有點詭異地提醒他:“今朝廷方爭此,君見人切勿為此言也。”李定感到蹊蹺,我說的是實情, 有何不可言說呢?隨後又去拜見王安石,將青苗法在底層受百姓所喜之情如實相告。王安石聽後“喜甚”,太好了,他正需要來自底層的最有說服力的反饋,讓它成為回擊反變法派的證言。於是就將之引薦給神宗皇帝。正為青苗法是否推行猶豫不決的神宗聽後大悅,將李定批付“中書”, 擬安排至知諫院,擔任監察御史裡行。

李定給王安石、神宗皇帝提供的信息,成了變法派推行青苗法的“壓艙石”。李定以“火箭式”上升速度被提拔重用,從最底層小官,一下子進入朝堂中樞,同時也遽然成為朝廷兩派爭鬥中的焦點人物。對李定的重用遭遇強大阻力。儘管有皇上“手詔”,但先後有三位中書舍人拒絕起草詔書。這還了得,連皇帝想任用的人,也敢抗命設障?這是誰的天下?統統調離。李定終於坐到了監察御史裡行的位子上。他成了王安石、神宗皇帝眼中的“紅人”,也成了反變法團隊必欲將其萬箭穿心的靶標。

要扳倒李定,必須有足夠的理由和證據。圍繞青苗法再打“口水仗”顯然是不行了。在那個年代,要讓一個人的“人設”瞬間崩塌的核子武器是什麼呢?真的要佩服反變法派的快速反應能力,他們“扒坑”的速度和深度,簡直超過今日網民。

僅僅在李定上任數日,監察御史陳薦就上章彈劾李定,其母死後匿喪不報。

李定父親李問除正房外,還納有小妾。在李定任涇縣主簿時,一位曾是李父小妾、實際已改嫁多年的仇氏死去,傳聞是李定生母。這已經是幾年前的事了。

這還了得,貪戀官位、不盡孝道,是破壞人倫道德的品行大問題,司馬光、蘇東坡都先後接連上章彈劾,用語尖刻犀利。皇帝下詔令江東淮浙轉運使衙門調查此案。時隔不長,轉運使上呈報告稱,查閱以前檔案,只有李定因父親年邁請求歸家贍養的文書,無其母死亡記載。傳聞有一名仇氏女子去世,但無法確定是否李定生母。

神宗允許李定上章自辯。李定上章奏稱,他不清楚自己是否為仇氏所生,曾詢問父親,父親否認仇氏是他生母,故未給仇氏守喪。此事成了一筆說不清、道不明的糊塗賬。李定父親否認仇氏為李定生母,那麼總該告訴李定他的生母究竟是誰,難不成連自己的兒子是誰生的也弄不清楚?此時李定父親已經不在人世了,要不然登門一問便知。李定也不太可能連自己生母也不清楚,其背後的隱情大概不便為外人道。

在陸游的《老學庵筆記》中,有一段關於此事的記載:“仇氏初在民間,生子為浮屠,曰了元,所謂佛印禪師也。已而為廣陵人國子博士李問妾,生定;出嫁郜氏,生蔡奴。”這段文字證明,李定的確為仇氏所生。但這個仇氏先後三嫁, 李定父親是她的第二個丈夫。在她死時,已經是郜家的人,與李家恩斷情絕。因此她死後,李定父親否認李定為仇氏所生,不願兒子為這個改嫁他人婦的小妾守喪。這是李定一段非常尷尬的隱私。雖無法明著為仇氏守喪,卻要求棄官回家贍養老父,實際是以“心喪”自處。從這一點也可以說明李定不是為貪戀一個小官位,不願盡孝道的人。

但反變法派抓住李定這段無法明言的隱私糾纏不休,有人質疑,李定道德卑下,怎可居高位?有人要求讓李定離職,為母補喪,實際是要將李定趕出御史臺。蘇東坡是在李定守喪事件中,攻擊李定最兇猛者之一。如果不是王安石為李定力辯,李定必然要從九天之上,跌到塵埃溝壑中去。王安石從三個方面說明李定“不當追服” 母喪的理由,有理有據,連皇上也表態:“李定處此事甚善,兼仇氏為定母亦未實否也。”李定雖然暫時躲過一劫,但口碑形象總是大受影響, 職位也因自請解職而有所下調。此事也成了李定心中始終在流血的傷疤。

從青苗法之爭,到糾纏攻擊李定的人格問題,所謂的變法與反變法之爭,有多少是真正出以公心,出於真正的理性思考,是令人生疑的。

元祐二年(1087),李定死後“家無餘貲”, “諸子皆布衣”,證明其人在仕途上一不貪財,二不為下代謀官位,算得上是一位自律盡職的官員。後人罵李定為“小人”,除了在“烏臺詩案” 中要置東坡於死地外,還真列不出更多的事實。

李定對當年彈劾他匿母喪的官員耿耿於懷是必然的。常言:“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可見君子也有復仇之心。更何況,東坡在外調任職期間,又繼續在李定的心頭“瘡疤”上撒鹽:有一位名朱壽昌的官員,小時與母離散,做官後辭職四處尋母,終於在同州母子相遇。東坡作詩贈朱壽昌:“感君離合我酸心,此事今無古或聞。”東坡有感而發,李定也不是傻瓜。這回抓到蘇東坡的把柄,當然是要把他往死裡整,一吐心中惡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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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手跡

有多種野史筆記記載,李定雖然對東坡恨得咬牙切齒,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但對東坡的文學才華卻也給予高評。就在東坡下獄後某日,李定“於崇政殿門忽謂諸人曰‘蘇軾誠奇才也’”。眾人聽之,無人應答。誰也摸不準這位正當紅的御史中丞,葫蘆裡裝的是什麼藥,怎麼忽地冒出一句對東坡的讚語。是為試探他人心態?隨後, 他又自言自語:軾“雖二三十年所作文字詩句, 引證經傳,隨問隨答,無一差舛,誠天下之奇才也”,併為之感嘆不已。人真的是很複雜的動物。我們該如何給李定一個恰如其人的定評呢?

如果一定要將他人格元素中分子的構成,在顯微鏡下解析出來,恐怕當今那些獲諾貝爾化學獎的科學家,也難以為之吧!

落井下石與以身試刃

元豐二年(1079) 三月,蘇東坡從徐州知州調任湖州知州,到任後例行公事寫了一份《湖州謝上表》。這種文字只要用“官話”“套話”表達對聖上的感恩就好,不需要像詩文寫作那樣體現個人性情的。偏偏蘇東坡不甘寂寞,在謝表中塞進了一點不合時宜的“牢騷”。就是這“牢騷”, 挑逗了高居廟堂的變法派年輕官員的敏感神經。他們顯然已經收集了很多東坡譏諷新法的詩文, 就差一根“導火索”來點燃庫存的“炸藥”。

《謝表》中稱:陛下“知其愚不識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那些主持變法的官員,一見“追陪新進”“老不生事”這類字眼,頭就炸了。

入獄後,東坡也“供認”他寄給友人的很多詩文,對新法存在譏諷、批評,乃至“攻擊”。如《山村五絕》之四是“攻擊”青苗法:“杖藜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贏得兒童語音好, 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說發放的青錢,農家子弟在城中一晃就花光了,不過學了一點城裡人語音的皮毛,對抑制高利貸不起任何作用。再讀《寄劉孝叔》:“保甲連村團未遍,方田訟牒紛如雨。爾來手實降新書,抉剔根株窮脈縷。詔書惻怛信深厚,吏能淺薄空勞苦。”詩中涉及對保甲法、方田均稅法等新法接連頒佈推行帶來的弊病。客觀地說,東坡先生“處廟堂之遠則憂其君”的憂國憂民之心可敬可佩,但對新法的譏諷不無偏頗,以某個局部現象來代替全局否定新法也未必精當。而李定等藉此構造“文字獄”、堵塞言路, 要將東坡這根“刺”連根拔掉,當然是令人不齒的惡行。

筆者至此,只是展示了“烏臺詩案”更為複雜的某些狀況,既無意於維護所謂“小人”李定, 也無意於在變法與守舊兩派間作學術是非評判。我更為關注的是,在東坡落難時某些人的心態和人格表現。“軾得罪,捕詣臺獄,親朋多畏避不相見”,乃至有人趁機落井下石。所謂世態炎涼, 古今皆然,用不著在這裡一一道來。倒是那些在詩案發生後,不怕家破丟官、以身試刃、為東坡免予受害公道直言,凸顯士人良知、風骨、真情者,如瀕臨滅絕的珍稀動物,值得我們銘記。因有他們的存在,方使我們身處“精緻的利己主義”、士風滑落的環境中,不至於陷入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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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手跡

值得記取的第一人,當屬駙馬都尉王詵,字晉卿。王詵是皇帝女婿,也是中國藝術史上赫赫有名的書畫藝術大家。他的代表作《煙江疊嶂圖》,絹本水墨,縱26釐米、橫138.5釐米,現藏上海博物館。東坡曾為其畫題詩:“江上愁心千疊山,浮空積翠如雲煙。山耶雲耶遠莫知,煙空雲散山依然……”這首題畫詩長達30行,落款是“右書晉卿所畫煙江疊嶂圖一首,元祐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子瞻書”。王詵與蘇東坡初識於何時, 無從確知。只知“烏臺詩案”發生前,蘇、王之間交往很多——詩詞唱和,互贈藏品,志趣相投。東坡曾為王詵的收藏室作《寶繪堂記》。王詵常送一些宮內果品和酒給蘇。蘇東坡外甥女出嫁缺錢,還曾向王詵借錢200貫。

朋友歸朋友,患難時刻方顯友情厚薄有幾分。

這位王詵在“烏臺詩案”中,為東坡犯了幾乎比東坡自身還要重的“罪”:洩露內廷核心機密。由於他的特殊身份,在第一時間獲知御史臺將派人拘捕蘇東坡信息。他立即派人前往潤州密告蘇轍,讓蘇轍快速轉告其兄。王詵所派的使者,與前往湖州拘捕蘇東坡的官員皇甫遵幾乎同時離京。要趕在皇甫遵之前,讓東坡獲得信息幾乎非常困難。但老天爺幫了王詵和蘇東坡的忙。皇甫遵因攜子同行,他的兒子在途中生病,耽擱了半天,使得蘇東坡提前獲知抓人信息,心理上有所準備。

王詵除了“洩密罪”,還有一重罪是幫蘇東

坡印製那些譏刺新法的詩集。與“烏臺詩案”牽連的官員有數十人,大多最終被處以罰銅若干。包括接受東坡詩文的司馬光也被罰銅。但對王詵的處罰似乎比蘇東坡還重:“追兩官勒停。”剝去所有冠冕,一夜迴歸布衣。當然“駙馬”還是“駙馬”,只是“都尉”沒了。難不成讓公主成寡婦?

已經致仕居家的原副宰相張方平,對此可能惹禍上身的事,完全可以裝聾作啞。無人會責怪他關鍵時刻當“縮頭烏龜”。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嘛。但他甘冒“株連”風險,上奏疏自稱“伏老田廬”“自幹鼎鉞”,懇請“陛下聖度,免其禁系,以全始終之賜”。文中引歷史案例:“昔季布親窘高祖,夏侯勝誹謗世宗,鮑永不從光武,陳琳毀詆魏武,魏徴謀危太宗,此五臣者,罪至大而不可赦也。遭遇明主,皆為曲法而全之,卒為忠臣,有補於世。”伏望聖上揚寬大之德,棄瑕含垢,包容蘇軾這樣的不世之才。

這份奏疏欲請南京(今河南商丘)官衙上遞,府官不敢受。張方平復令其子恕持至登聞鼓院投遞,但恕生性膽小懦弱,徘徊而不敢投。這份奏疏最終有未送達神宗閱示,未見記載。從事態進展信息看,似乎並未投進。但張方平挺身而出、仗義執言的舉動,讓我們讚歎。蘇東坡出獄後,看到了這份奏疏的副本,其情緒表露是“吐舌色動久之”。人問其故,東坡不答。他的弟弟蘇轍看了副本後,理解了其兄為何“吐舌色動”, 曰:“東坡何罪,獨以名太高與朝廷爭勝耳。今安道(張方平)之疏乃雲‘其實天下之奇才也’, 獨不激人主之怒乎!但一時急欲救之,故為此言矣。”或問:“要想救東坡,該如何說得體呢?” 先生曰:“但言本朝未嘗殺士大夫,今乃開端, 則是殺士大夫自陛下始,而後世子孫因而殺賢士大夫,必援陛下以為例。神宗好名而畏議,疑可以此止之。”蘇轍之思慮,果然要老辣得多。什麼叫智慧,這就是了!儘管如此,張方平以致仕老臣,甘冒獲罪之險,挺身救東坡的言舉,仍讓後人感佩不已。

這就要說到蘇轍了。蘇氏兄弟情誼之深,“桃花潭水深千尺”不足喻之,堪稱古往今來兄弟之情的典範。東坡在被押送京城途中,曾萌生投水自盡的念頭。而打消這念頭的原因,就因為他想到了弟弟蘇轍。他擔心因為他的自殺讓弟弟傷痛欲絕。而蘇轍在上疏中表示,願意放棄自己的官位,免其兄一死:“欲乞納在身官,以贖兄軾…… 但得免下獄死為幸。”在奏章中,蘇轍的措辭可謂有勇有謀、情理交融、無懈可擊:“臣竊思念軾居家在官,無大過惡,惟是賦性愚直,好談古今得失,前後上章論事,其言不一。陛下聖德廣大,不加譴責,軾狂狷寡慮,竊恃天地包含之恩, 不自抑畏,頃通判杭州及知密州日,每遇物託興,作為歌詩,語或輕發。”

果真是知兄莫如弟。在皇帝面前,先代兄作自我譴責和批評,態度誠懇令聖上無法不動容啊!

又云:“軾之將就逮也,使謂臣曰:軾早衰多病,必死於牢獄。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為之志,而遇不出世之主,雖齟齬於當年,終欲效尺寸於晚節,今遇此禍,雖欲改過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無由。況立朝最孤,左右親近必為無言者,惟兄弟之親,試求哀於陛下而已。”

不愧是“文起八代之衰”的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話說到這個份兒上,神宗皇帝及東坡的“敵手”,還能說什麼呢?如果那個年代有律師這種職業,蘇轍就是一等一的辯護律師了。

東坡生死關頭,最為人稱道的,還有與李定同處變法派陣營的人士,也發聲為蘇東坡辯護。其中有退居金陵的老宰相王安石,以及在朝任職的其弟王安禮等。最有分量和影響力的當然是王安石的表態:“安有盛世而殺才士乎?”當副相王珪在神宗面前試圖落井下石時,當朝宰相章惇也表現出君子之風,為東坡免於一死投了關鍵一票。

東坡有詩《王復秀才所居雙檜》:“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幹凌空未足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李定等人在“蟄龍”二字上大做文章,認為有誣詆皇帝之意。“大不恭”又多一證據。王珪對神宗皇帝說:“陛下飛龍在天, 而軾稱地下之蟄龍,其不臣如此!”神宗似乎覺得如此牽連有些勉強,曰:“彼詩人之言安可如此論?”章惇反駁王珪:“龍者非獨言人君,人臣亦可以言龍也!”神宗贊同章惇的看法:“自古稱龍者多也,如荀氏八龍,孔明臥龍,豈人君耶?”退朝後章惇責問王珪:“你這是要使蘇軾家破人亡嗎?”王珪面有愧色:“此舒亶言也。” 章惇譏刺道:“舒亶的口水也可以吃嗎?”王珪是典型的風派人物,誰得勢就舔誰的屁股。時人稱其為“三旨宰相”:“上朝取旨”,皇帝表態後說聲“領聖旨”,退朝後告知僚屬“已得聖旨”。這回他想趁機撈一把政治稻草,誰知投機未成頭撞牆了。

散文風尚 | 蘇東坡:刀尖上顫抖的靈魂 / 陳歆耕

蘇東坡手跡

圍繞這首可能給東坡帶來死罪的詩,在獄中也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獄吏在審訊時問: “雲公作檜詩‘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有無譏諷?”東坡答雲:“王安石詩云‘天下蒼生望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此龍是也!” 這個智慧巧妙的回答,竟讓獄吏也笑了。這個東坡太有才了,居然搬出王安石的詩做“擋箭牌”。這樣的天才人物,連獄吏也很欣賞呢。

剛剛就任宰相的吳充,引前朝典故說服神宗赦免東坡。吳問上:“魏武帝何如人?”上曰: “何足道。”充曰:“陛下動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彌衡,陛下以堯舜為法,而不能容一蘇軾,何也?”上驚,曰: “朕無他意,止欲召他對獄考核是非爾,行將放出也。”

最終究竟是何因素左右了神宗的態度,很難定於一論。讓筆者心動的是,在東坡下獄,眾危之,莫敢正言時,有誰挺身以頸試刃?那是一些在刀刃上顫抖的靈魂,是中國士人文脈中最彌足珍貴的稀有金屬。

城頭變幻“朋黨”旗

有學人認為“烏臺詩案”算不得“冤案”, 蘇東坡在此案中確有過失。但“烏臺詩案”在北宋政壇開了一個“以言獲罪”的壞頭。隨著范仲淹、王安石、歐陽修、蘇東坡、蘇轍等鉅公偉人的相繼謝幕,北宋政壇被團團烏煙瘴氣籠罩。政見之爭完全墮落為朋黨之爭、意氣之爭、利祿之爭、寵幸之爭、小人惡爭,諸如士人良知、民生疾苦、憂樂天下的情懷蕩然無存。

“城頭變幻‘朋黨’旗”,你方唱罷我登場。廟堂之上不再是“治大國,若烹小鮮”,而是不停地翻燒餅。即便東坡這樣的大文豪,也難免陷入“惡鬥”的泥淖。司馬光重返政壇任宰相盡廢新法、清算新黨時,東坡也重返朝堂。“君子報仇”的時刻到了。他又揪住李定的所謂母喪問題猛踹一腳,在奏狀中認為對李定的貶斥“難議於二千里”,也就是將李定流放兩千裡也不算遠。真夠狠的。

大宋江山如同一艘巨輪,就在這樣充滿腥臭的唾沫四濺中顛覆、沉落……

刊於《福建文學》2020年第4期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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