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後可以成知己嗎?

付宇慧


因為什麼離婚呢?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感情確已破裂”,或者一方確有“某某事實的過錯,而且對方絕不原諒”,這也是導致感情確以破裂的原因和事實依據,由此導致離婚,應該是先有怨恨才對!竟然還想著做“知己”?邏輯混亂啊!不可理喻!


禮復有


我認為,離婚後很難成為知己,不變成仇人就不錯了。男女心心相印,彼此欣賞,情投意合才結婚。缺乏理解、包容、信任、責任和擔當等諸多原因才導致離婚。

什麼是知己?知己就是相互瞭解和理解,相互賞識,懂你心事,知你心意,不涉及任何利益,不圖任何回報,無話不說,坦誠相待,風雨同路,不離不棄的人才能成為知己。

相互不理解,沒有感情基礎,沒有信任會成為知己?顯然不可能。除非你和她或他還有愛,藕斷絲連,想再續前緣。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互相視婚姻為兒戲,玩世不恭,戲弄感情,這種關係不是知己,而是一種互有需求的曖昧關係。我是糧農二代,一家之言,不喜勿噴。


糧農二代


生活中確實有這種情況、男女倆人之間、有的適合做夫妻、有人適合做知己、因為婚姻與知己是相差懸殊的兩回事、婚姻中的夫妻朝朝暮暮都在一起、一生一世都在重複演奏鍋碗瓢盆交響曲、即便生活困難重重、壓力無限、即便生活中經常勺子碰鍋沿、產生的種種矛盾在所難免、但因為彼此🈶️愛情、仍能不離不棄、仍能因愛而廝守一生。而生活中的知己、大多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純粹的精神世界的交際。知己無需愛情、只需愛慕和友情,知己無需性格相同、只需興趣愛好相投即可。

那麼說一千道一萬、離婚的倆個人可以做知己嗎?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完全🉑️以做個彼知此知的知己而不為過。但人與人是不盡相同的、離婚了、能做知己做知己、不能做知己也不勉強、行事由人、順其自然。

有一點你必須注意、如果你再婚了!你對知己的把握必須得體、因為婚姻中的男女、無不希望自己是另一半心裡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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