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離婚,女方該要不要孩子?

小貓喵喵


說說我的故事吧!離婚的時候男方堅決不要孩子,原因有三:

第一,難為我一下,是我提出離婚的,讓我知難而退。

第二,男方家重男輕女(這也是離婚原因之一)。

第三,我前夫是典型的媽寶男,他媽媽不要,他不敢要。

當時的我整個人都是懵的,長到了三十多歲還沒有聽說過離婚堅決不要孩子的(至少我身邊沒有),心裡很難過,我是打算要孩子的,但是被對方硬生生的不要心裡不是滋味。

且不說離婚原因,離婚男方同意,但提出要求,孩子給我(在天津撫養費每月給我1000元,但至今兩年一分沒給過)要車子(寶馬一輛我孃家結婚付首付,貸款我每月還),要房子(他們家婚前買的)。沒問題我同意,錢財乃身外之物。

但是我猶豫了,我帶著孩子怎麼辦,我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他爸爸有穩定工作家裡條件較好,可是回過來想我既然有信心能活著,那麼我女兒也能活著。

兩年過去了,我兒女很好,日子沒有我想象的糟糕,什麼事情都可以解決,人的潛力是無限的。

所以,請你要孩子,女人都是輸給了身上掉下來的那塊人。

但,我們並沒有輸。


七色光小姐姐


我的一個朋友,因為男方的家庭條件比較好,又有實權,離婚時就把兒子給了男方。

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去開會,突然接到她兒子的電話。她兒子說:“媽媽,我餓死了。”

她問兒子怎麼回事。

兒子說:“媽媽,我一整天沒有吃過東西了,我實在太餓了。”

她問兒子:“爸爸呢?”

兒子猶豫了一下,說:“爸爸跟新媽媽一起出去旅遊了,家裡就我一個人。”

她說:“那你找找冰箱裡有沒有吃的?方便麵也可以吃的。”

兒子說:“方便麵上個星期就吃完了,冰箱裡什麼東西都沒有。”

她問“上個星期你也吃方便麵嗎?”

兒子回答:“是的啊,我一直吃的方便麵啊。爸爸和新媽媽都是去外面吃的,我放學回來就一個人吃方便麵啊。“

我朋友不知道要跟兒子說什麼了,她哭得不能自抑。

我至今仍記得,她哭得全身發抖,手機都掉在地上,就這樣蹲在馬路上嚎啕大哭。

然後我陪著她哭。

我現在在打字的時候,想到她當時的情景,仍然忍不住流淚。

有句老話說:“寧跟討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

還有句話說:“有了後媽,親爹就變成後爹了。”

我在學校的心理諮詢工作中,接觸到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發現一個規律,父親撫養長大的孩子,其心理問題要比母親撫養長大的孩子多。

希望天下的媽媽,如果不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那就給孩子保留一份母愛吧。


心理諮詢師沁心


這個問題還真難判斷。

不帶孩子的女人會被說自私,可離婚帶孩子的女人活得多累卻沒有人關心。

我一個表姐帶孩子離婚六年多了,她前夫第二年就再婚生子了。因為孩子小,我表姐放棄了單位給的出國機會,也放棄了升職科室主任的機會,也沒有更多的精力與時間來提升自己。

可到最後,她前夫一分撫養費都不給出,我表姐還得拼命掙錢養活兒子。孩子健康也行,這一切都值得。可前不久孩子被查出嚴重自閉症,我表姐班都沒法去上了,陪孩子到處看病。

總之,誰要孩子,誰這一生就要辛苦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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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老師說婚姻


我是個離婚女士,離婚時兒子7週歲,爭取過撫養權,最後妥協了。離婚到現在八個月了,目前感覺挺好的,如果小孩跟著我,我想可能沒有現在好。首先我一人帶著他,生活會更不容易,我也不一定會照顧得很細緻,可能還會因為壓力跟經濟原因讓自己情緒暴躁,從而更不能照顧好他;其次,不管如何也是他爸親生的,會對他好,目前他爸家裡兩輛車,經濟上對他更能有保障,最後,作為母親,我也沒放棄他,為了他,一人留在沒有親人的城市。就是為了能時刻見到他,現在每個月接過來住六七天,陪他玩,給他愛,我跟他說,媽媽永遠在這裡等著你。


呆子924


我馬上離婚了,是他要離婚我沒做錯,為了房子值錢了,不要我和兒子,孩子我一直糾結要,還是不要呢!不要,我會想他,自己帶了九年了,沒離開過,要我負擔不起,我前面老公去世有一兒子,二十歲了,帶著兩兒子我很累,快活了他,他馬上找到女人了,大家請幫我出主意,怎麼辦,我要還是不要呢!捨不得放下他,還小,一個人帶大不容易,請求幫助大家建議我會考慮,謝謝,估計五月二十五號開庭!請大家儘快出主意,孩子問題


暑暑821


其實各有利弊,但是大部分都是基於“現實”的考量。


其實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對方,離婚對於一個女人而言都是傷害巨大的,她往往比男人還要承受更多的壓力及輿論。所以在對於帶孩子還是不帶孩子這個問題上,很多女人都會基於現實的基礎上,慎重的考慮這個問題。

1. 想不想帶走孩子是由母親的經濟收入決定的。

相信這個世界上大多數的母親都是非常愛自己的孩子的,身為一個母親,在自己的婚姻面臨危機的時候,如果不考慮外部現實因素的情況,相信大部分的女人都會選擇帶著自己的孩子。

但恰恰就是現實太過骨感,很多女性在過往的生活中依賴於丈夫而生活,所以並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去撫養孩子,要知道一個女人需要獨自教育一個孩子的難度,實在是太大太難以想象了。

所以我們說,要是一名女性自己有足夠的精力和實力的話,她肯定會毫不猶豫的帶著孩子離開那個“失敗的家庭”,徹底退出這段失敗的婚姻。

2. 有孩子的女人再婚會很困難,“母愛”鬥不過殘酷的現實。

每個孩子都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疼都來不及,又怎麼會說不要就放棄了呢?但有些時候真的是有苦衷的,那些不要孩子的女人,不能自顧自的說她自私。要知道她在有孩子的情況下還決定離婚,心裡要承受多大的壓力,多少看似和諧的家庭,都隱藏著父母的無法言說的心酸及淚水。

我們說那些鼓起勇氣帶走孩子的母親很霸氣,但那些選擇結束痛苦婚姻卻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的女人,也不要片面的去指責對方太過無情。這些女人只不過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罷了,如果帶著孩子,她們可能對於新的生活的開啟就會變得困難,因為再婚女人本身就不是那麼容易,更何況還要帶著孩子,更是難上加難了。

3. 你可以不帶走你的孩子,但請不要忘記你的孩子。

當然我們說人都是自私的,作為一名離婚女性,你可以選擇不帶孩子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但事實上,作為一名女性,你是失職甚至是不合格的。因為你的離開意味著你的孩子將會在未來成長道路上缺失母親的關愛,變成一個單親家庭;若是你的前夫重新找了一個妻子,甚至有了個小孩子,那麼你的孩子在那個家裡的位置就會更加尷尬。

在孩子成長的一個重要階段裡,本身你的離開就對他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如果你不讓孩子明白你和前夫是因何分開,並且也不再聯繫他關愛他,他的心理不能得到及時的安慰和呵護,那麼很有可能對他未來成長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你可以選擇不帶走你的孩子,但請不要忽略了他。

每個人的生存環境不同,任何的選擇都有一定的理由,作為女人選擇離婚肯定是真的過不下去了,但如果她們選擇不帶孩子離開,也請不要對她們有過多的指責和批判。畢竟成年人的世界有太多顧慮,誰又能體會到對方心底的苦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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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峰說情感


離婚,沒有該不該要孩子的,只有想不想要孩子,或者能不能要到孩子的。

我這有個奇葩的事件。一對夫妻離婚,最後雙方自願和解,男方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但是由女方撫養照顧,女方不上班全職帶小孩,男方每月給女方生活費。房車也歸女方。是不是很奇葩。但是隻要雙方願意,男女雙方都達到的滿意度。雖然女方沒有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孩子由其照顧,房車都有,還有生活費。男方雖然沒有了房車,但是男方有公司,收入超高,有孩子的撫養權,還有親媽照顧,何樂不為。

但有時,離婚,只有一個孩子的,女方最後撫養孩子的可能性較小,除非,男方不願意撫養,或者孩子還在哺乳期,又或者一直隨母親生活的。

如果離婚有兩個孩子的,一方撫養一個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如果女方願意撫養一個孩子的話。

孩子從生下來那刻起,就不是哪一方的孩子,是兩個人共同的孩子。只是一般,女方對孩子的付出較多,感情也較深。

但也有例外,男女雙方都不要孩子的。或者雙方為了孩子的撫養權不停地起訴的。

孩子是你的,沒有女方該不該要一說,有的是你在權衡利弊的過程中,是否願意撫養孩子,不管能否再嫁,不管是否有錢,你只願和孩子共度一生,保護她,愛護她。



許橙子一座城堡



這個問題首先要確定孩子多大,有沒有自主選擇的能力,其次如果孩子很小,建議母親爭取讓孩子留在自己身邊,那麼,接下來,直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思考



1、要孩子,那麼接下來的首要任務是解決經濟問題,包括後續撫養帶來的人力物力問題,如果選擇讓孩子留在身邊,就要提前規劃,包括提升自己的經歷實力,和前夫協商撫養費,和自己父母商量幫忙撫養孩子的問題。而且最重要的是,既然做了決定,就不要抱怨因為孩子帶來的生活壓力,承擔起責任來



2、不要孩子,如果自身確實因為經歷壓力和身體條件等原因,無法帶孩子在身邊,那就選擇把孩子留給前夫,同時需要通過書面程序與對方協商探望孩子的權益,逢年過節可以見面等,儘可能多地創造見面與相處的機會,同時也不必太過於內疚,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讓自己變得更強,才有機會給予孩子更強的榜樣力量和物質保障



總之一句話,選擇要不要孩子,都要明白接下來的人生要務是,從現狀中走出來,讓自己變得更強大。


心理學吧


見識了太多太多的離婚糾紛,看慣了太多太多的悲歡離合。提起離婚後孩子的問題,都感覺到有太多太多的悲哀和無奈。

有的女人非常自私,離婚後帶著孩子怕麻煩,另外還害怕不好再找,所以就不願意帶孩子。更有甚者不僅不願意帶孩子,反而拒不支付撫養費。一個人輕輕鬆鬆的離婚出去,落得個逍遙快活。

有的女人特別重感情,離婚後都捨不得孩子。寧願自己受罪,寧願不要男方打撫養費,也要帶著孩子。



那麼離婚後女人到底該不該帶孩子?

有利因素:女人心細,子女也都願意跟著媽媽,所以讓女方帶著孩子當然對於小孩的心理和生活更為有利了。

不利的因素:一個女人帶著孩子確實不太方便,生活困難,工作不好找。以後的生計以及小孩的上學撫養問題都很難讓人滿意。

並且如果女人帶的是一個女孩子,那麼如果再婚後。自己的孩子就可能會遭到男方的歧視和侵害,對於女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

總之,女方帶孩子有利也有弊,如果真心地對孩子好,幹嘛要離婚?如果真心地對孩子好,再婚一定要慎重。


法重情深


視情況而定。

首先,視男方情況而定,如果男方經濟狀況較好,尤其是爺爺奶奶有錢,但人丁不旺,作為女方,只能嘴上要,心裡不要:一是奇貨可居,談條件;二是對子女有交待,便於日後感情,三是對子女有利。如果男方經濟狀況不怎麼樣,爺爺奶奶也沒什麼錢,作為女方,是現在不要,將來要:一是影響再次結婚,尤其是兒子,把很多優秀的男人擋在門外;二是可以用小恩小惠收買兒子,聯絡感情;三是前夫有子女,找對象難度加大,可以為自己留退路。

其次,視自己情況而定,如果年紀輕,堅決不能要;如果年紀大,則可以考慮。我所在的大院內,一個女的離婚後,又嫁了人,當時是四十多,現在估計七十多歲,身體不好,聽說也有病,男方子女不願照顧,只好又回到兒子的家庭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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