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导读:在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中,因公路建设而征地拆迁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政府在修建公路的时候,会由项目部确定路线走向,能够避开村子的尽量的避开,实在要征用农村土地的话,也要给被征地群众补偿。那么,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公路建设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下面,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2020年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年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2020年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修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2020年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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