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州區食藥監局金佛寺鎮食藥所四項措施加大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力度

金佛寺鎮食藥所採取四項措施加大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力度。

一是圍繞群眾日常消費量較多的食品、兒童食品等重點品種,對銷售標籤標識不規範食品、超過保質期食品、 “無五”食品違法行為,加大相關區域及重點場所的監管力度。二是結合農村集市和節會由於臨時性、週期性、自發性的特點,進一步加強對食品流動攤販、趕集遊商等業態的監管,有效保障臨時性集中消費場所的食品安全。三是加大對校園及其周邊無食品經營許可或者有許可證但經營不規範的食品銷售以及小攤販等監管力度,有效保障兒童食品、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四是嚴格監督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全面推動經營質量安全,規範合法。

2018年9月1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