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一男子向信用社借款5万余元10余年未归还,司法所帮助成功化解

近日,调兵山晓南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彻底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晓南镇泉眼沟村村民孙某武与孙某文来到晓南司法所,孙某武情绪激动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讲到:“现在要起钱来,借钱的还成了“老大”,这还有没有道理了。”据了解,2003年孙某文以孙某武名义在晓南信用社贷款5.2万元,孙某文将贷款用于投资建设了畜牧业小区。近日,晓南信用社向孙某武催缴贷款,孙某武要求孙某文偿还晓南信用社贷款,孙某文不肯,双方僵持不下。

接到申请后,晓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晓南信用社了解情况,寻找解决纠纷途径,并向孙某武、孙某文详细讲解了《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经过多次调解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件借贷引发的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二三里编辑 赵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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