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做个资源提供者

今天和一个年轻有为的老总聊天,他说:“在我眼里你们律师就是企业的一种管理资源”。我一时还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想法,我说“愿闻其详”。他一边喝着茶一边给我娓娓道来。他说:“八九十年代的企业成功靠的是关系、人脉,二十一世纪初企业成功要靠技术和人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关系、人脉都靠不住了,有利的技术和信息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轻松的掌握,所以以后企业想要立于不败之地,靠的是少犯错,甚至不犯错,而你们专业的律师应当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主力,因此,对于企业来讲,你们就是一种管理资源”。

其实想想他说的很有道理,对于企业来讲,律师就是靠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常年累计的实践经验为企业进行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一种“资源”。而企业家就是进行资源配置的高手,可能这很抽象,但律师确实能为企业创造利润,最典型的比如几千万的建设工程纠纷,经过律师的努力,动辄就能为企业节省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工程款,对于建设方来讲,你们做几个项目才能有这么大的利润。通俗来讲,省下的就是赚到的,企业家如能利用好这种“资源”一定受益匪浅。至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股东纠纷、股权争议、公司治理问题,往往能将企业推向死亡的边缘,好多著名的企业其实都是死在“内斗上”。如果照这样说的话,律师这种资源,重要性应该也不亚于石油、天然气、核心技术等资源。至于那位老总说的,未来企业竞争是靠“不失误”,是否正确,我们可以静观其变,新时代的创业者如若不信你也可以等等看。

可能正像某论坛上说的,未来的商业社会,只存在三类人,资源者(律师、医生等)、配置者(企业家)、资本家(投资人),不管对不对,我愿意做好我的角色,做一名合格的资源提供者。

我原做个资源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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