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教師下班後關閉手機,拒絕承擔臨時性工作,是錯還是對

公職人員的手機,基本上是24小時全天候開機的。除了在飛機上不能接通,其他時候、哪怕是半夜,打電話也得接,接到事就得幹。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沒有,關於機關、事業人員休假的文件中,有一句話就是“必須保證隨時都能聯繫得上、並保證單位有急事時24小時必須返回單位”,原話不記得了,大概意思就是這個。“保證隨時聯繫得上”就是要求24小時必須開機,“保證24小時內返回單位工作”,就要求外出的半徑不得太遠,無論是駕車、坐火車、乘飛機,必須保證隨時都能回得來。試想一下,你正在外地旅遊,享受自己的假期,四處對著美景拍照,結果不幸手機沒電了,單位突然這時候來一個電話,你就違規了。即使有電,單位突然來一個電話,你就要放下手中的一切,採用最快的方式趕回單位,買飛機票?買火車票?連夜駕車趕回?想想都不容易。

有些教師下班後關閉手機,拒絕承擔臨時性工作,是錯還是對

不過,這是制度,也是公職人員應盡的義務。因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承擔著各行各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尤其是應急管理、環保等重要核心部門,更是一刻也擔擱不得。但是,中小學校承擔的工作,只是基礎教育工作,除了負責學生安全的教師,和值班人員,其他人員基本上都沒有非得馬上辦的緊急情況。教師的生活比較刻板,“三點一線”,所承擔的工作也比較固定,無非就是教學、寫教案、批改作業、管理學生,課表是排好的,下班時間正常休息,也可以利用休息時間可以改作業,或者家訪,但這都是非緊急或者突發事件,完全由教師的責任心和師德來保障。為了第二天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下班後關閉手機,或者換一部僅供家用的手機,把自己個人事務處理好,休息好,第二天精神百倍地上班,也是負責任的做法,無可厚非,旁人也沒有理由說三道四。

有些教師下班後關閉手機,拒絕承擔臨時性工作,是錯還是對

教育主管部門三令五申,明文規定不得強迫安排教師從事與教學無關的事情,“減負三十條”其中就包括了教師減負。最近又規定包括“小手拉大手”、商業推廣等活動不得進校園,進一步淨化了校園純潔的學習環境。學校有突發事件,要求教師24小時開機,大多都是這些臨時性與教學無關的事情,教師完全可以拒絕承擔。教師專注於教學,是應該肯定和推廣的事情,而不是像管理機關事業人員一樣,要求教師承擔教學工作以外的各種評比、專項活動、臨時性工作等,以此佔用教師正常的休息、甚至是教學時間,干擾教師工作。這既是基礎教育工作的需要,也是教育主管部門賦予中小學教師的權利。教師要學會主動維護自己的權力,學校以及其他部門也要自覺遵守規定,不給教師增加額外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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