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購物資的外國軍事運輸機進入我國與民航客機程序上有哪些不同?

今朝706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其實背後涉及到的是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線申請方面,老鷹航空從下面三個方面來回答一下吧:

1、外國民航公司申請飛往中國的定期航線流程;

進入中國領空的民用國際航線開通不僅僅是一件簡單的民用交通運輸行為,其背後還要涉及到國家主權和國防安全方面,因此進入我國的國際民用航線一般分成兩大類:臨時航線和定期航線。

對於定期航線的開通,首先的要求就是這個國家必須與我國建交,然後由兩國政府出面簽訂民航合作協議;其次外國航空公司需要在我國民航總局遞交申請以取得外國航空運輸企業航線經營許可;之後才能進入到商業運作階段,由這個國家的航空公司向我國民航總局遞交申請材料,程序相對繁瑣一些,涉及到民航總局下屬的運輸司、發展計劃司、國際司、空管局、運管中心以及航線有關的地區局,幾乎是要把大多數分管部門都走一遍,蓋完章才算是拿到管理層面的批件了。

接下來就是航空公司自己的內部培訓和降落地機場方面的調度、後勤保障和對接工作了。

2、外國民航公司申請飛往中國的臨時航線流程;

外航申請臨時性的航線,主要是公務機飛往中國各主要機場的臨時航班,大的原則都是一樣的,建交+合作協議+運輸經營許可,其他申請流程和固定航線類似,只不過細節環節做出了一定的省略,同時批覆標準也簡化了。

3、外國軍用飛機申請飛往中國的航線流程;

軍用飛機進入我國領空,性質就和民航航班不太一樣了,其背後的審查和批覆權限壓根就不在民航總局,而是上升到軍委層面。(其實也只能是)泛泛而言,如果是兩國政府之間協商好的聯合軍事行動,比如聯合軍演,那麼對方軍用飛機進入我國領空就是由軍委直接負責批覆,然後由空軍規劃好進入航線交由對方對接的聯絡部門,讓其遵照飛行就可以了。

如果是這種臨時性質的人道主義救援物資運輸,比如如今的採購應急救援防疫物資,這些國家的外交部對應到我國外交部進行協商與溝通,進入我國的航線審批也是由外交部向軍委進行協調,起降機場如果是民用機場,那麼還要和民航總局協調,得到批覆之後再反饋給對方國家的外交部,由他們再傳遞給他們國家的空軍部隊遵照執行。

整個進入過程都是要嚴格遵守我方的批准航線,擅自偏離航線後果很嚴重。


總的來說,我國航空管制整體上都是非常嚴格的,無論是民航、還是通航,無不如此。對於外國軍用飛機,要不是因為疫情,那是絕無可能同意進入的。


——問題就回答到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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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互聯網公開圖片,如侵則刪。)


老鷹航空


在中國的天空上。除了民航部門早已規劃好的航線外。其他的空域都歸空軍管。外國軍用運輸機進入我國領空,必須有軍方批准和協調。具體的比較複雜,我就不詳細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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