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養父性侵“養女”案,雖女性已滿14週歲,也要審查是否是孤立無援,被迫就範?你怎麼看?

北京張穎律師


十四歲還是個孩子,心智不成熟,容易為外界誘惑,對成功有魅力的男人傾心、甚至做出誘惑之舉也算正常。何況,現在的孩子過生日了早熟。

關鍵是,關鍵是,關鍵是,重要的話說三遍,你鮑某是成年人,還掛著養父的名號,負有教育引導甚至訓斥之責,而不是經不起所謂的誘惑,幹出禽獸之舉。


蝴蝶花間飛2016


年滿14歲也是未成年孩子,和一個成年有城府的男人一起,不管從體能和智力都是弱勢。

但兩個人從心理的角度分析,還是非常互補的。互相從對方身上找到自己內心匱乏缺失得“填補”!

成年男人是典型“戀母情結”。他內心渴求一個可以和他一起玩耍、聽他指揮的“媽媽”!想必他的媽媽,在他小時候不是缺位,就是過於嚴厲。

未成年女孩是典型的“戀父情結”。她內心渴求一個滿足她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的“爸爸”。女孩小時候的成長過程是父愛嚴重缺失。他對“爸爸”的概念,都是憑著她的幻想。正好這個男人投其所好,滿足了她一些虛幻的想象。

我是覺心悅境,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關注我一起從心靈角度,看問題根源。



覺心悅境


大家仔細看鮑光著上身拿卷膠帶的照片沒?你看他後面的桌子上的擺件,應該就是在小女孩的臥室裡!

法律始終是根據有關條例有效證據來定罪的!

所以才有很多人可以遊走於法律的邊沿,鑽法律的空隙!

就鮑強暴養女一案來看,最終結果或許就是不了了之。一個是社會閱歷豐富,見多識廣,精通法律的資深律師。一個是涉世不深,孤立無援的剛剛成年的年輕女孩。跟鮑鬥無異於雞蛋碰石頭!讓我感覺鮑就像一個老狐狸逗著小女孩這隻小兔子玩。

從法律的依據來看女孩勝算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對手太強大了!最終的結果也就是鮑受到社會輿論,道德譴責而已!

女孩心甘情願也行,被迫無奈也行,還是出於虛榮心,攀附心,依賴心日久生情也行!十四歲的年紀,即使再早熟,也不是成年女人啊,你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如何下得去手?就從此處看鮑最起碼連做人的底限都沒有!一個沒有底限的人,最容易做出常人難以理解的事情!我是堅定地相信鮑絕對有心理疾病!我也不相信女孩的話都是空穴來風,女孩一開始在年幼無知懵懵懂懂的情況下,被鮑玩弄誘惑,涉世不深的她也不知道如何去保護自己!鮑一邊用色情片引誘情竇初開的女孩,一邊又用物質上和頭上的光環威逼利誘著她,試想一個思想上、心智上還不成熟的女孩,如何應對住這番誘惑?即使一個成熟有見識的女人也會因此迷失吧?再說這又區別於一般的強暴,又不像是被一個陌生的男人暴力強迫就範。所以這樣的情況下,女孩也很難周密完善的舉措出有力證據!鮑倒是運籌帷幄,早已備好證據以有備無患!

鮑更適合用誘姦這倆字!或者軟暴力強姦!總之即使鮑無法定罪,就衝他去跟自己十四歲的養女發生關係,他就是一個心理扭曲靈魂醜陋的偽君子。企業高管,資深律師,這些頭銜放在他身上,就是不折不扣的衣冠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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