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為何未婚?-雲兒3535的回答-悟空問答

放手回頭


這種男人心理絕對有問題!既然以父女相稱,還做出這等亂倫之事!雖然是收養的,但你也是一個孩子的養父!還精通法律,還是律師,難道不知道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護的嗎?明知是犯罪還要去繼續!等待你的最終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縱然你在精通法律,也的明白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的道理[靈光一閃]


雲兒3535


不管40歲還是50歲,不結婚的在北上廣深多的去,國外甚至一輩子不結婚的大有人在。14歲早戀也不是問題,不提古代與過去,目前校園早戀成雙成對的多的去。只不過是湊巧的心甘情願,不湊巧的就像這樣裂變。對與錯,他們三人自己一清二楚,肯定沒有哪一位是無辜的,只是年少女性在精英男面前更顯得弱勢罷了,炒作與被炒作,拭目以待結局吧


沫069ML


鮑某作為所謂“高管、精英或成功人士"40歲未婚本不奇怪,可是作為單身男士兼職那麼多,工作又那麼忙還在網絡專門發貼收養孩子已經有點奇怪,而且收養的是近十四周歲的女孩,就算收養孩子免強說的過去。但奇怪的是即然收養的是孩子,又不以父女關係相處,而以男女朋友關係相處,最終親密到發生了變態的男女性關係程度。

種種跡象表明鮑某就不是正常男人,按照鮑某的社會地位,人也長的端庒,且又多金找什麼樣的漂亮女人都不是問題,但是他就是不結婚選擇單身,而且千挑萬選找了這麼個十三歲多的少女蘭兒,養父女相處種種變態都說明他就是一個名府其實的戀童避。

即然戀童,估計這個養女蘭兒不會是第一個受害人。在此之前的四十年間他在國外國內到處工作生活這方面應該沒有閒著,期間到底做了什麼變態事應該只有他自己清楚。也許他戀童早己習以為常,習慣成自然。但作為律師戀童又怕知法犯法,而且這種"童源“又比較稀缺。所以以"收養孩子”為名為自己尋找長期"獵物"。而這個獵物到手後玩夠了,覺得這個蘭兒也從幼女逐漸變成女人,就對養女蘭兒忽冷忽熱,甚至想拋棄也有可能,導致蘭兒吃味,還鬧到告他強暴。最終造成養女反覆報警,又撤訴,再報警,又合好,等舉一反三至今不可收拾的局面。

鮑某不喜歡適婚女人,只喜歡戀童是他未婚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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