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鮑某某涉嫌性侵一案進行督導,目前案件進展如何?為何還沒有對當事人採取強制措施?

範範範小軒


國家最高機構督導相信會有個正確的結論。就鮑某來看,性侵已成事實,無論“繼女”,也好,“養女”也罷,不承認“養女”,鮑見其女雖未成年,但1,7米個兒,萌發“童養媳”淫念,當性工具對待。事發後鮑母稱,長大結婚,只是為兒子找退路。現在未成年人告了,

沒到結婚年齡,性侵,雖不像她控訴的那樣嚴重,但鮑某人罪責是難逃的。


老唐83266519


大家不要覺得國家級的聯合督導組到了我省,這個戀童癖鮑某明就一定會受到嚴懲,這是兩碼事。國家的上級機關,對於業務範圍內發生的社會反響比較大的事件,正常情況下都會派人督導,那是他們的職責,也是正常工作,督導的目的是依法辦案,彰顯公平正義,並不是 說,一督導這案子就鐵了,鮑某明就罪責難逃了。

鮑某明事件,一邊是司法辦案,一邊是社會審判。為了自證清白,這位僅用兩個月就考過司法資格,讓潘律師自嘆不如的上市公司高管,不斷地出來噁心人,一會子說那女孩不是他的養女,一會子拿出QQ聊天記錄,說那女孩要和他結婚,還有什麼你是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

倒騰這些的目的,就是要證明,他和那女孩是戀愛關係,他對女孩做的一切,都是她同意甚至是樂意的!

而且,以他的法學背景和智商,把性侵搞成被樂意,有難度嗎?真沒有。尤其這性侵長達四年之久!

我書架上有一本書,叫洛麗塔,就是講一箇中年人拐了一個十幾歲小姑娘來性侵的,整本書陰鬱,變態,小姑娘被他掌控著,無處可逃。神似今天發生的事。我每看到這本書都忍不住噁心,這個鮑某明更是如此。一個這樣背景的中年男人,會和一個幼稚的、智力和身體都沒有長全小姑娘戀愛,鬼才信。

戀愛是對等的,惟其對等,才全愉悅,這個畜牲和這小姑娘,除了狼和小羊,還有什麼可以比方?

如果說他沒對小姑娘性侵,就是強暴,有信的嗎?

希望法律事實,能夠靠近一下客觀事實。


潘衛霞律師


個人認為說煙臺那邊公安有保護傘,可能性不是太大。如今的社會,若有保護傘也不會是多大的傘了。派出所不作為是可以定性的。那為什麼會不作為?原因在於取證難,嫌疑人又是知名律師。普通的辦案人員肯定不是他對手。說白了,派出所能力不夠。這案件又是打了中國法律的擦邊球。在可管或管不了之間,就選擇不管。這樣派出所也能明哲保身,也可以有個說法。畢竟,女方母親的行為也是有責任的。

但是,女孩和鮑某人之間應該就是包養的關係。直接點說,就是一個老奸巨猾的老男人包養了個小孩。為了讓她聽話、乖順,長期不讓她讀書。經常給她洗腦,以致女孩對他產生依戀。隨著他變態折磨人的手段越來越殘忍,脾氣喜怒無常,還時不時不搭理她。女孩子傷心了,失望了,實在受不了要分手。但分手哪能那麼容易?母親覺得女兒的青春和陪伴是需要代價的。所以要天價分手費。結果雙方就是價格沒談攏。女方及母親,就打算魚死網破,把事情抖出來。讓男方身敗名裂。只是可惜了這個小女孩,從出生開始遇到不靠譜的媽,再遇上沒良心的老男人。愛情,親情都沒有。只剩下一副冷冰冰的軀體。這就是人間百態,這世上沒有做不出來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人性。希望這個事件有個妥善的結果。因為弄不好還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鮑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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