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download從專業角度分析是否對百度構成侵權行為?

渼汐丶


謝謝您的問題。我認為,Pandownload確實有侵權的嫌疑,因為與法律格格不入,我分三點說一下。

侵權怎麼界定。版權侵權指侵犯版權人的財產權利,沒有經過版權人同意,通過發行、複製、出租、展覽、廣播、表演等形式使用或者傳播版權人的作品。如果不支付版權費,也算作此類型。目前,知識產權保護是企業創新的靈魂。


百度網盤沒有侵權。百度網盤給用戶提供了封閉性的私人空間,只是提供信息存儲私人服務,沒有權利審查用戶私密存儲內容。所以百度網盤並沒有侵權。


Pandownload的問題。Pandownload用戶可以突破百度會員權限,對網盤內容不限速下載。這就有幾個問題。第一,百度網盤的隱私信息遭到洩露,侵犯了百度網盤的存儲、經營與安全,百度網盤因此遭受了經濟損失與名譽損失。第二,Pandownload開發者建立QQ群收費,提供更加穩定的Pandownload版本,屬於非法獲利。第三,如果有人使用PanDownload,下載用戶商業秘密,用於複製發行等,甚至有可能導致用戶數據的丟失和被篡改,就會對企業利益造成極大損失,這就造成侵權,甚至導致更嚴重的違法行為。
歡迎關注,批評指正。


追科技的風箏


侵權肯定是侵權的,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應該是有的。因為現在什麼爬蟲,去廣告,修改器等等跟破解有關的軟件定性都是這個,我感覺不冤。

現在網上的爭論都是基於這條微博,目前已經刪除了。

我是搞技術的,這裡還是從技術角度分析。pandownload裡面用到的技術應該是aria2,一款免費開源跨平臺且不限速的多線程下載軟件。

很多國內的開發者對其進行二次開發用它來不限速下載百度網盤,pandownload只是其中的佼佼者,真是槍打出頭鳥啊。

很確定的一點是,我從技術的角度來看,pandownload這款軟件並沒有開始說的洩露隱私。原理很簡單,內部有個IE瀏覽器,登錄百度賬號後破解出直鏈,再調用aria2下載。

這事讓我立馬聯想到之前的快播案,關於技術無罪的話題當時也爭論了好久。

但是我相信,以現在百度的名聲,一個程序員倒下了,還有千千萬萬的程序員站起來!


SuperBean


很多人可能會認為pd是獨立的軟件,沒有在百度網盤官方APP上進行修改,所以並沒有構成侵權,但這種認識是錯誤的,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來看一下對應的法條來看一下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而pd的作者通過使用用戶Cookie獲取用戶登錄信息,顯然是通過百度官方的用戶鑑權登錄的,而且軟件基本上算是公開發行使用,所以是有問題的。

根據警方的通報,調查的結論已經明明白白擺在那裡,這就是一款“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和工具”。這也就意味著,用戶用它下載資源的同時,其實已經給這個非法工具打開了方便之門,同時因為作者通過特定的方式進行了盈利,所以可能會加重刑罰。

當然這樣說並不是為了給百度洗地,畢竟違法了就是違法了,雖然可能讓更多的人享受了福利,但是可能會犧牲掉開發者,我們只能期盼開發者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獲得最大的從寬。畢竟,如果不是官方的吃相太難看,也不會有這麼多pd的追隨者和擁躉。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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