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被通報

浙江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被通報

據清廉浙江,為嚴肅紀律,進一步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震懾和警示作用,近日,寧波寧海、衢州柯城通報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01

寧海縣胡陳鄉岙裡王村黨支部書記王啟常、村委會主任王財良、村監會主任胡家友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提供超標準接待問題。

岙裡王村黨支部書記王啟常、村委會主任王財良、村監會主任胡家友未將村集體所有的36138.16元塘地承包款交至村集體賬戶,其中11943元用於違規吃喝、招待等,其行為違反了黨的紀律。2020年1月,王啟常、王財良、胡家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款項已追繳。

02

寧海縣深甽鎮人民政府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王琪私車公養問題。

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間,王琪違規使用公務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共計4835.70元。2020年3月,王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03

衢州市柯城區航埠鎮梘頭村黨支部書記陳土根等人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

2015年6月,梘頭村生態公墓工程招標前,陳土根與航埠鎮梘頭村原村民主任陳永紅、航埠鎮政府退休返聘人員巫輝州,在柯城區雙港某飯店接受工程招投標參與人徐某某和張某某的宴請。同時,陳土根、陳永紅、巫輝州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2月,陳土根、陳永紅、巫輝州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04

衢州市柯城區石樑鎮靜巖村黨總支書記鄭國華、黨總支委員餘金良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5年至2016年期間,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餘金良、時任村民主任鄭國華在區重點項目——“千畝花海”土地流轉工作推進過程中,明知領取固定報酬的村幹部不能重複領取誤工補貼,仍商議決定以他人名義領取誤工補貼,用於支付在項目推進過程中產生的個人費用,其他村兩委成員對此均予以同意。事後,鄭國華、餘金良分別以其他村民名義各自領取誤工補貼11000元。組織調查期間,鄭國華、餘金良如實向組織說明本人違紀事實,並主動上交違紀所得。2020年3月,鄭國華、餘金良被免於黨紀處分,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同時,其他村兩委成員均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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