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本來沒有什麼意義,但是隻要活著就可以找到有趣的事情。就像你發現了花,我發現了你一樣,這其中的意義是什麼?

趙愛虎


贊成王小波對人生意義看法:活著無非為遇到有趣的人,做些有趣事。說得不煽情,不迂腐,不洗腦,不自欺欺人。所謂信言不美。我以為勝過一個時代雞湯。持如此人生觀方可刪繁就簡活得明白,不陷入生活湍流。若無生趣,活著幹嘛。

我們喜歡把人生意義複雜化,崇高化,大義化,說來好聽,哄騙自己嚇唬自己罷了,甚或自己都未必信。還有功利化,似乎外在名利可以遮蔽人生卑微感,似乎有個奮鬥目標就可以獲得生命意義。人不過螻蟻般一種存在,如戰爭和瘟疫抹去萬千眾都如泡沫流沙。活得積極消極是一回事,認知深淺是一回事,人生搞明白才能活通達,海闊天空一帆高懸。淡泊名利在名利場中人看消極,名韁利鎖在洞測人生者看也庸俗。總之“三觀”有別,道不同不相為謀,層面差異爭論也是雞與鴨說,且不是能“論明”層面事兒。本人二十年都沒能說服自己老婆,改變其大眾主流生活觀價值觀幸福觀。此處講出來也只是陳說個人觀念而已。寫文章改變誰?給誰教益?至多能同聲相應罷了。

補充說,對有趣無趣認知理解體驗也不同。還有坑到別人感到有趣的,如何能講一起去?


自由詩專家


活著本身就很有意義,只要活著,善於發現生活中的美,每一個日子都鮮活,為什麼說活著沒有意義呢!我的理解是喝杯白開水,喝碗鮮湯,吃兩碗白米飯都可以活得有滋有味呢!


傻姑瞎說


這是個長久不衰的話題。看哲學家馮友蘭、還有季羨林等人的書,都有講述過這個話題。馮友蘭說“人生的意義發生於自覺及瞭解,任何事物如果對它能夠了解便有意義,何謂自覺?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事情便是自覺。”季羨林則說“人生的意義與價值在於對人類發展的承上啟下承前啟後的責任感。”

不過我總覺得他們的論述過於枯燥呆板,我更喜歡直接和實際點。我贊同題目裡“活著就可以找到有趣的事情”。說得對,所謂人生的意義,沒那麼多高深的理論和玄乎的道理,做人無非就是為了人生和生活持續有趣,或者可以反過來說“有了有趣的事情,人生就會變得有意義”。

比如說:從短期來看,我去跑步,分泌了多巴胺讓我覺得很興奮,跑完後這幾天精神狀態很好,這就是跑步的意義;從中期來看,我每個月節省下兩百元,年底就有兩三千元去旅遊了,想起那些美景美食,幹活都覺倍有動力……人生就是為了大大小小的有意思的或讓我惦記的事而堅持下去的。

雖然有人說工作與興趣結合未必是好事,但我認為如果把工作當成有趣的事,這種人生將會很有意義。這一點馮友蘭先生也說過:“一個人的成就都靠才與學,才是天授、學是人力,他雖用力,但此用力對於他是有興趣的,不是一種痛苦而是一種樂事,亦可說是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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