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义务兵怎样定义?

周宏造


老义务兵在不同时期是有不同的服役年限的,但是无论服役年限长短都离不开义务两个字,即都是义务兵。

第一个时间段,1958-1978。

195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其中关于义务兵有这样的规定: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士、兵,出极少数志愿兵外,都是义务兵。这段时间服役的义务兵,可以称为老义务兵。

第二个时间段,1978年-1984年。

1978年国务院发布国发〔1978〕75号文件,文件规定,此时的义务兵服役期限为6年。这段时期内服役的绝大多数为义务兵,极少数可以转为志愿兵。并且志愿兵的转改范围仅限于超期服役的技术骨干和各种专业人员。这段时期内的义务兵想改志愿兵必须服役满6年,从第七年开始。这段时间服役的义务兵,可以称为老义务兵。

第三个时间段,1984年-1998年。

1984年我国《兵役法》颁布,其中规定,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义务兵的服役年限:陆军三年;海军、空军四年。义务兵服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超期服现役。超期服现役期限:陆军一年至两年;海军、空军一年。超期服现役的义务兵服现役满五年,已成为转业技术骨干的,由本人申请,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这段时间服役的义务兵,也可以称为老义务兵。

第四个时间段,1998年至今。

1998年修正后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的服役期限为二年,从1998年至今,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一直为两年。这段时间往后的义务兵相对于以上三个时间段的义务兵来说可以称为新义务兵。

义务兵和志愿兵或者士官是同时存在的,不同时期的义务兵有不同的服役年限,但是无论服役年限长短都离不开义务两个字,即都是义务兵。

我是木子知兵史,感谢你的关注和支持。


木子班副


老义务兵?你的意思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义务兵和志愿兵制吧!

部分年代还是有五年六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义务兵的,因为国家需要!

只要愿意在部队就可以一直干下去,不是军官只能是个兵,义务兵,纯粹拿津贴奉献青春的义务兵!

九十年代后期的时候义务兵是三年,三年内士兵可以考学可以提干,没有成军官的就是转志愿兵。

那个时候志愿兵很难转,经常听家里报喜说谁家孩子在部队转成志愿兵了,以后厉害了!

为什么转志愿兵就光宗耀祖了?

因为那个时候转志愿兵特别难,不亚于考军校和提干,转了志愿兵就可以干好多年,直到志愿兵合同到期,安排转业!

对√转业!那时候的转业不分你我,大家都进事业单位,行政编!

但是好多人第三年转不上啊!怎么办?

那时候军人津贴低,大家又不想走,想多干两年争取留下志愿兵。

这就是超期服役老兵越来越多的原因。回家乡也没有什么可做的,超期服役部队管吃管住,还发部分津贴!

也有部分是因为受到国家政策影响,比如百万大裁军部队严重缺少骨干,恰巧这些老兵不让退伍,强留在部队服役,导致很多超期服役的老兵!

他们还是只拿义务兵津贴好多年!

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可以叫老义务兵吧!

铁血一个远方舅舅就是那时候当兵后志愿兵转业进的公安局,先是保安,烧锅炉,后来慢慢转岗一步一步凭借自身努力干到了公安局长,副市长的职位!

请减去养老金!



铁血哨位


义务兵就是去进义务的不是去捞钱的,我们七十年代兵没听说要挣多少钱,那時候每个月六元钱,生活费每天四角五分,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一不怕苦,二不怕无死的精神训练,没有谁贪生怕死,没有一个逃兵,那時的人思想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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