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26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通知及議案等文件已於2020年4月12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位董事,於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本次會議應參會董事15名,實際參會董事15名,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訊表決方式召開的會議不涉及主持人及現場列席人員。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並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將部分債務轉由控股股東承擔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關聯董事尹明善、陳巧鳳、尹喜地、尹索微、陳雪松、湯曉東、王延輝、譚衝回避表決此議案。此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將部分債務轉由控股股東承擔及與控股股東新增債務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28)。

獨立董事意見:此次債務轉移,公司並未實質新增借款金額。同時力帆股份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支付資金佔用費,低於之前融資成本,能降低公司財務費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關聯董事在表決時已迴避表決。我們同意該項議案。

(二)審議通過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控股股東新增債務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三)審議通過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控股股東新增債務的關聯交易的議案》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與控股股東新增債務,系因力帆控股子公司以抵押物代償力帆股份子公司債務所致,本公司並未實質新增借款金額。同時力帆股份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支付資金佔用費,低於之前融資成本,能降低本公司財務費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關聯董事在表決時已迴避表決。我們同意該項議案。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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