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比“莫须有”,中国历史上的三大冤案

“莫须有”的典故大家都熟悉。南宋大将韩世忠知道秦桧陷害岳飞后,跑去质问秦桧:“岳飞这个案子证据何在?”

秦桧回答:“物证虽然没有,但犯罪事实大概是有的。”(“莫须有”就是“也许有”的意思。)

中国历史上因为斗争陷害造成的冤案很多,莫须有这件事之所以广为流传,以至于变成一个成语,主要是因为这三个字着实是太不要脸了。这等于明打明地告诉你:我要整人了。

本文题目里说的三大冤案,就是本着这一原则选出来的。当事人未必是史上最冤,但办案人员一定是最不要脸。

反地下

周亚夫是汉朝文景时的名将,曾在平定七国之乱时立下赫赫功劳。不过他的下场不是很好,因为个性倔强难制,汉景帝觉得把这种人留给太子不能放心、。

后来,他的儿子私自买了五百套铠甲盾牌,被人告发。周亚夫作为罪犯家属被连坐,被控有意造反。周亚夫觉得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于是试着辩解:“这些铠甲是陪葬用的,不是想造反啊!”

主审官面无表情:“就算你活着时候不造反,死了到地下还是要造反的。”

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

腹诽

腹诽,顾名思义,就是在肚子里说坏话。这个罪名出现在汉武帝时期。

汉武帝时的大农令名叫颜异,和主管刑法的张汤有矛盾。后来颜异被人诬告,张汤见来了机会,决定添上一把火,把这个对头搞死,于是想方设法搜集颜异的罪证。

还真被他找到一件事,当初,颜异和客人聊天,客人说道皇帝发的某些诏令不太合适,颜异没说话,只是稍微动了动嘴唇。张汤于是理直气壮地写道:“颜异身为朝廷九卿高官,知道诏令不恰当,不向皇帝进言禀报,反而在肚子里说坏话,罪当处死。”颜异还真就被杀了。

恐怖的是,有了这个判罚案例,从此之后,在汉朝,“腹诽”是可以作为罪名给人定罪的。也就是说,你以为你老实不出声就行了?大错特错,主审官可以说:别看表面不出声,其实你肚子里正骂街呢!

真可谓: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横批:不服不行。


田蚡控告窦婴、灌夫时,也用过“腹诽而心谤”这样的话。

(颜)异与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张)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比。

意欲

这次倒霉的,是历史上著名的忠臣和能臣,很多时候被后人拿来和岳飞并称的明朝宰相,于谦。巧合的是,两人死的也一样冤枉。

主持诬陷于谦的,是徐有贞。他替于谦准备的罪名,是暗中迎接外地藩王进京,试图废掉当时皇帝,拥立藩王就位。

但这个谎言很容易戳破,因为明朝有制度,想召外地藩王进京,必须动用金牌符檄,而金牌符檄还在禁中放着,去向很清楚,一查就知道于谦压根没动用过。

主审官员无计可施,只好去请示领导。徐有贞想了想说:“虽然没有事迹,但于谦确实是这么想的。”

主审官员大为叹服,果然领导的水平就是高,于是他们领会领导精神,把罪名浓缩成更精华的两个字——意欲。

方上之复辟也,(徐)有贞嗾言官以迎立外藩议,劾王文,且诬谦,下狱。所司勘之无验,金牌符檄见在禁中。有贞曰:“虽无显迹,意有之。”法司萧维桢等阿亨辈,乃以“意欲”二字成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