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伴侣动物,有人建议狗应该拥有继承家产的权利,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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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大开了。理解力与想象力跟不上,也就谈不上支持了。

题中,“狗是伴侣动物,有人建议狗应该拥有继承家产的权利”,如果是这样,基本算是够荒诞的了。要知道,农业农村部只是准备不让人吃狗肉,仅此而已。

不能吃狗肉已经过分,还要让畜牲可以继承人的家产,会不会有点太过分了?

而且,假若有人的这个建议梦想成真,那也是有不尽的麻烦。

首先,狗产之争,容易频繁。狗虽然俗称有九条命,但最长寿命在10年至15年,中间有个不如意,那也只能活个几年。

其次,狗产之争,难得遗训。狗继承人产易,人继承狗产难,因为畜牲没法像人一样表达真实意思。

其实,在我们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在我们之中还有不少人为吃饱饭而奋斗时,我们不应该为狗子发太多的愁、忧更多的心、想更多的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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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也很荒唐!把狗养成“人的伴侣”“也主张有继承权!”简直是人类的别类!接下去狗病死了或被打死了,要负法律刑事责任!丧葬又加个“隆重举行丧事”“鸣锣点炮”“狗找配偶又来个隆重婚事!”没有了主人,狗可以当主人管家繁衍后代!荒唐至极!

狗到处拉便便,环境污染,爱狗如命的”颠人”看在眼里全然不在乎环境染,工作不干有那么多时间去遛狗,以为自己“档次高!”“了不起!”,这种颠人比疯狗还颠!染疯狗病的狗咬人(必死无疑),到时候法律是判狗还是判人!我觉得有的中国人有的比狗还颠!


做个老实人ye


那是狗主的自由,但必须严查,在户口本上写明亲属关系,狗扰民、伤人,追究狗主人的责任,随地大小便,按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给予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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