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儿女悦教于行
感谢提问!
针对你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交谊舞就其本身而言,没有对错,它仅是以人与人交流的一种手段或叫方式而存在的。交谊舞的存在与取缔,可以说,没有标准答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种观点各占伯仲,不分左右!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交谊舞会长期存在。不仅不会被取缔!而且接受的人会越来越可多。理由如下:
一、交谊舞自存在开始,都是被称为高级的社交方式,还有点高不可攀。
尽管交谊舞被达官贵族,社会名流所独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一种广泛被人们认同和接受的娱乐方式或交友手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交友方式,逐渐被多层次的人而接受,并以此为荣。能参与其中而感到愉悦,甚至参与度乐此不疲。
二、交谊舞随着社会的发展,它自身也变得丰富多彩,由于它的演变,逐步成了人们强身健体的活动方式。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精神娱乐也是随之而来了。交谊舞不再是简简单单的社交手段,反而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它不仅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同时还可以让人强身健体!之所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纳,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它把音乐与运动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让人们乐在其中。
三、交谊舞不再是小范围独享,反而广为百姓民众在广场上采纳,它的生命力很强大。
从现状来看,交谊舞不再是达官贵族,社会名流独享的产物了,各地的广场上都频频见到民众都在广场上跳交谊舞。由此可见,交谊舞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普通百姓所接受,而且乐乐呵呵的参与其中!这也就证明交谊舞的生命力是很强大的。此外交谊舞虽被称为舞厅舞,但它作为国标舞的简化,要求不是很严格,适合在大众中开展。包括慢三(华尔兹)、快三(维也纳华尔兹)、慢四(布鲁斯)、快四(蹦四、吉特巴)、探戈、伦巴、恰恰等。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省着无智者半
先看个故事吧,小区的60岁大妈被几个大妈在广场上撕扯爆打,如果不是警察来了,结局估计很悲惨,最后闹得沸沸扬扬。
这是去年发生在我们小区的真实事情,王阿姨早年老伴就去世了,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
每天晚上无聊就会去小区广场上溜达一圈,毕竟这样时间过的也快一点。
后来有一次晚上吃完饭路过了一群跳舞人的旁边,刚好他们都在争论着什么,喜欢热闹的王阿姨就停下脚步在那里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听了一会,事情的前因后果基本上清楚了,原来是这群大妈马上要进行交际舞比赛,但是前几天一个女舞伴脚崴了,现在急缺一人,找了好久都没找到。
王阿姨在那里想了一会,主动上去说自己可以帮忙,反正平时自己没事,以前也是舞蹈出身的。
就这样王阿姨经过了她们的考验,参与进去了,她的男舞伴跟她年龄差不多。
因为刚进去的原因,很多时候彼此动作做不到一致,为此王阿姨和舞伴每天晚上都会单独练会,慢慢的两个人也互生情愫。
但是王阿姨在得知对方有老伴的情况下主动退出,谁知道那男的跟自己的妻子提出了离婚,后来他妻子不服气,就出现了开始的那一幕。
晚上趁着他们练完舞蹈,喊了几个老姐妹堵住了王阿姨,然后就是一顿毒打。
虽然后来事情私底下都解决了,但是这件事也一直是自己的一块心病,整天的郁郁寡欢。
舞蹈不仅能强身健体,也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视觉效果,还能增加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
但是相对于交际舞,难免会有身体上的接触,所以舞蹈并没有错,主要看跳舞的人,你要抱着艺术的角度去做一件事情,这样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
如果你只是为了去交朋友或者其他的,这样不光使这个舞蹈变质,甚者会影响彼此家庭和睦。
所以我认为不应该取缔。
伤心bear
我是不会容许自己的家人被别人搂着跳舞的,理论上交际舞是一种流行于西方的舞蹈,到了我们地界,在表演和锻炼身体的同时,变了味道。
许多真实的事例表时,交际舞表演给别人看可以,放到大众中,成为影响家庭和谐、破坏现有婚姻结构的问题之一。对这件事情,我不接受反驳。
交际舞有一个特点,男女搭配时间越长、双方跳舞的时间越长,舞姿越优美、配合越默契。双方一个眼神、手轻轻一碰,就知道对方旋转的方向,伸出哪个脚,做哪个动作。舞伴之间的默契程度,比夫妻之间的默契程度还要好。
从8、90年代流行开办舞厅开始,就有着多少家庭在跳舞中分崩离析,有多少少男少女偷吃了禁果,有多少女子在舞厅中沉沦,有多少女人从舞厅走到了烟*场所,有多少男人成为了接盘侠,书写着现在悲催的人生。
古时的男女授受不亲,放到今天也不为过。
有人说,交际舞就是一种舞蹈,关键看跳舞的人如何理解,如何去做和如何引导。
我认为,跳舞本无错,就怕日久生情,男女手拉手,肩碰着肩,肌肤相触,纵是柳下惠,也会心动。
遇有合适的机会,谁敢保证两个人不擦出火花呢。
谁敢出来打保票,敢说自己没有动一点心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