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用了大半生积蓄给我全款购置了一套房产,现在面临结婚,女方要求填上她的名字,我不想填怎么办?

陶海亮


人们对物质的过分解读,让原本简单的生活变得复杂,让原本真挚的情感变得做作。

父母用了大半生的积蓄给你全款购置了一套住房。面临结婚时,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第一,我特别想问,是什么样的感情基础可以让你们鼓足勇气走进婚姻。又是什么样的算计,让女方要在房产证上填自己的名字。而你却选择不同意。在这里我真的不想理智的去分析什么婚前财产,什么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无所谓这样的解读。我只想知道,你们结婚的初衷难道不是因为想要走完一生?如果在还未结婚之前都在为各自寻找退路。那么你们的婚姻让我觉得冰冷。

第二,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这一点或者有点现实。那你不想加,又显得有点薄情。你要娶她为妻,和她在同一间屋子里生活,同一口锅中吃饭,同一张床上睡觉,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会因为婚姻而在法律上界定为直系亲属。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会因为婚姻,在感情上成为彼此最亲近的人。于是我的就是你的,这有什么不可以。考虑过,询问过,衡量过,结果便没了意义。虽然有点失礼,但我还是特别想问,如果婚后你的爱人生病了,需要很大一笔钱才可以挽救,你会卖车,卖房,倾其所有吗?我觉得你不会。因为仅仅一个房产证上名字就让你为难了。说明你对你们的爱和婚姻并没有信心。

我特别理解现在的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要车, 要房,要钱。似乎要的越多越能证明自己的重要,似乎索取的越多越有安全感。其实越是这样,越证明你们对自己的爱情,对自己的婚姻准备的不够充分。口中的相爱远不如实际的付出。我爱你,便不为难你。我爱你,便倾尽所有给你我拥有的。这才是可以走完一生的态度。

不要嘲笑别人对爱情的解读。然后鄙夷的把它称之为幻想。你要记得,因为你不相信,所以才很难遇到。


陌蘩


如果你真的喜欢她,那就写吧,满足她的安全与贪欲,不然,这婚结的也别扭,但你必须留一手,和律师沟通一下,保留你父母支付全款的证明,再写一份向你父母借款的合同,合同约定离婚即返还父母房产,去证处公证,当然这一切都是你和父母、律师悄悄的来完成。这不是你阴险狡诈,是女方先有打算,你来应对,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和你一起白头到老全是你俩的,一起过不长离婚,房产父母的。


World不过如此


以下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以下只说干货!

第一,可以填上她的名字,但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这么说吧,你看看父母买房时的付款收据有没有,还有一些合同什么的,就是能证明这套房子是你父母出全款买的,拿着这些去公证一下就行了!即使以后离婚了这房子跟她没关系她同意就写上她名字!

第二,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相当于要彩礼,彩礼包括房子一半,对方也是防着你以后变心了,作为女方能制约你的条件,如果是她变心了,那你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了,所以写婚前协议很重要,写清楚了按手印并且有第三方手印!就是说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第三,不填!凭什么填?是嫁闺女还是卖闺女?是嫁给物质还是嫁给爱情?如果对方不乐意因为这个不同意结婚,那就不结!这样的家庭以后事也多,长痛不如短痛!哥是过来人,说的都是实在话!

记住做父母的不容易,她父母也可以给她闺女买一套,要写两套一起写,没有就不要扯那些没用的!真想女儿过的好就不会在意这个!

笔者也有女儿,我会提前给我闺女买好房子,给她存一笔钱,嫁就嫁给爱情!万一嫁错了最起码她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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