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朝外藩,竟被迫沦为日本的一个县

琉球群岛位于位于中国台湾岛和日本九州岛之间,疆域主要在琉球群岛范围内,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蜿蜒1000公里,总面积3600平方公里。

明清两朝外藩,竟被迫沦为日本的一个县

该地区始被称为琉虬,《隋书》改为“琉求”。《元史》又写作“琉求”,琉球一词发音来源于隋唐时期的官方语言,即当今的客家话。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杨载携带诏书出使琉球,诏书中称其为琉球。从此乃成为正式名称。可见,连琉球的国名也来自中国

明清两朝外藩,竟被迫沦为日本的一个县

自洪武十六年(1383年)起,历代琉球王都向中国皇帝请求册封,正式确定君臣关系。并且持续汉化,这种关系延续了整整五个世纪。近代琉球王室曾在给国联的书信中写到:

窃琉球小国,自明洪武五年(1372年)入贡中国,永乐二年(1399年),我前王武宁,受册封为中山王,相承至今,向列外藩。遵用中国年号、历朔、文字,惟国内政令,许小国自治。…自列中国外藩以来,至今五百余年不改。“

琉球国王尚宁曾为明朝通风报信,揭露日本初次侵略台湾,”迩间倭寇各岛造战船五百余只,欲取鸡笼山,恐其流突中国,危害闽海“,正是由于琉球国耻于与日本为伍,对中国忠心耿耿。所以一度被萨摩藩岛津家攻占,但由于忌惮中国,始终不敢吞并琉球。

1875年,日军武力占领琉球群岛,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废除中国年号,改为日本明治年号。琉球国官员林世功在紫禁城外壮烈自杀,抗议日本侵略,并请求中国出兵,虽然大清软弱无能,但在琉球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其为中国所有,没有让步。

面对日本的威压,琉球王尚泰表示不能“忘却中国累世之厚恩,失却信义”,1872年,《申报》刊载《论本要约琉球》一文:(琉球)世世臣服本朝,朝贡不绝未尝有失臣事之义。闻一多在七子之歌”台湾”一节里他写到了琉球:“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

二战以前,日本单方面宣布在琉球群岛上成立冲绳县,并没有得到中国在内的国际的认可。

明清两朝外藩,竟被迫沦为日本的一个县

日军侵略琉球

二战之后,《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开罗宣言》指出: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意思是日本的领土仅限于日本列岛,以及《波茨坦公告》缔约国中苏英美所决定的岛屿,侵掠领土应当一概归还,并且在开罗会议期间,蒋介石与罗斯福认为琉球主权已不属于日本。而且, “罗斯福自德黑兰会议散后,归至华府,则在太平洋战事会议上宣称,琉球应归中国,已得斯大林完全同意”。

旧金山和约中美国绕开中国,私自将钓鱼岛和琉球群岛的权益赋予日本,是不符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因此,旧金山和约并无合法效力,基于旧金山和约的美国托管琉球,也就没有法律效力。

2013年5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一篇社科院学者文章,从历史角度分析,“琉球主权存在未定论”。

因此,琉球国作为有五百年历史的国家,理当拥有主权,哪怕琉球群岛的主权属于某一个国家,也不应该是日本据为己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