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分割促成调解 当庭履行双方欢喜

近日,民和县法院川口法庭巧妙运用竞价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原告并当庭履行案款35.3万元。

原告聂某与被告李某于2000年6月共同生活,2003年1月生育一女孩,2009年12月补办了结婚证,2019年4月在民和县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孩由原告聂某抚养。2020年4月,双方因婚后财产纠纷诉至民和县人民法院。

竞价分割促成调解 当庭履行双方欢喜

原告聂某诉称,离婚后被告李某对涉案房屋以房主身份自居,拒不让原告母女入住,致使原告母女二人居无定所,现要求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房产一处,小轿车一辆,三轮农用车一辆,磅秤一台)归自己所有。被告李某辩称,原告陈述属实,但自己家中有高龄老人需要赡养,搬出涉案房屋将很难保障生活。双方拒不让步都想得到房产,案件审理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竞价分割促成调解 当庭履行双方欢喜

该案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财产较多,主审法官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尝试以竞价的方式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官的竞价提议得到原被告一致同意,遂约定由原被告分别出价,价高者取得财产所有权,且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当事人向另一当事人给付一半财产的折价款。随后,涉案房产从56万元起价“竞拍”至68万元时,被告李某放弃房屋所有权,同意涉案房产归原告聂某所有,聂某承担一半房产的折价款34万元,并承担房屋所负债务2万元;小轿车、三轮农用车、磅秤归原告聂某所有,聂某承担车辆折价款1.3万元。最终,原告聂某一次性当庭履行案款35.3万元,被告李某如愿以偿获得现金补偿,且省去了财产评估等繁琐环节,双方皆大欢喜,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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