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博:顏真卿詩、胡三省注中樂字的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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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学博:颜真卿诗、胡三省注中乐字的读音 | 202004-59(总第1288期)

朱學博,重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古典學中心講師。研究領域:詩經學,宋代經學,宋代學術史,中國古典文獻學,古典詩詞與駢文。

關於《清平樂》等詞牌中樂字讀音,最近議論紛紜,而沈文凡教授、王兆鵬教授等所撰文章流傳已廣,相關問題不欲贅言。然前日見日本的青年學者早川太基兄在互聯網上發佈文章,宣說:曲名樂字,“唐、宋、明間,唯有音洛[lè]”。此言頗異於我所知。而早川兄所舉例證如顏真卿詩、胡三省注,未曾見人表出,頗可一談。

要開門見山的是,我雖不能肯定所有詞曲名中的樂字都讀yue,但明確否定早川兄“唯有音洛[le]”的觀點。

古代樂字不止二音,今天討論的兩種:一是有關音樂義的,屬覺韻,音嶽(對應現今yue);二是表示歡樂,藥韻,音洛(對應現今le)。而這種以音別義、以義別音,正是判斷多音字讀音的重要方法。即凡是與音樂有關的,都讀作嶽。這也是此主張詞曲名中讀嶽的原因。

早川兄文中引用胡三省注《資治通鑑》中陳後主新曲《臨春樂》的例子,想要說明曲名中樂皆讀洛,但似乎並不足為據。因為胡三省注曰:

《臨春樂》者,言臨春閣之樂也。樂音洛。

這裡的樂字,似乎並不表示樂曲,而是仍應表示歡樂之義。因為胡三省注《資治通鑑》,有一個近乎於強迫症的表現,就是他關於樂字,一共注了將近七百次“樂音洛”,除了少數特指地名樂浪等,六百多條都是關於快樂這一義項的。而對於表示樂曲的樂字,胡三省並不注音。推敲胡氏的體例,似是認為樂音嶽是本字讀音,所以不注。而遇到洛音,即便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詞句如“人生行樂”、“娛樂”、“憂樂”,他也要注出。

所以胡三省特別注《臨春樂》讀洛,卻從不注類似《破陣樂》等樂曲名,正是基於其認為《臨春樂》名中樂字指歡樂,並不類似一般指樂曲體制的嶽音。注音正是特殊情況的表現。

同樣,早川文中所舉顏真卿詩:“莫唱阿嚲回,應雲夜半樂。”即便因為對偶的因素,肯定此是特指曲名《夜半樂》;即便承認律詩嚴格押藥韻而不通押,樂字一定讀洛。但依然不能說明作詞曲體制而言的樂字是讀洛。因為,顏真卿和胡三省同樣,可能因為此名中的樂字是表示快樂之義,而讀成洛。

也就是說,早川兄文章推理存在一個邏輯問題。即所舉例子,皆不能澄清是凡曲名無論含義都讀作洛;還是詞曲名中表示快樂義的讀洛,而類似調、令、引一類表體制的、與音樂有關的讀嶽。

故即便顏真卿、胡三省將部分表示快樂義的詞曲名中樂字讀洛,也推理不出曲名樂字,“唐、宋、明間,唯有音洛[lè]”。

此外,早川兄文中還舉了《滄浪詩話》卷二“有以樂名者”條,下注“齊武帝有《估客樂》、宋臧質有《石城樂》”之言,以此論證:“樂非安樂”,“斯亦曲名之例,非有實義”。但翻檢嚴滄浪原文,其言:

以怨名者,古詞有《寒夜怨》《玉階怨》。以思名者,太白有《靜夜思》。以樂名者,齊武帝有《估客樂》、宋臧質有《石城樂》。以別名者,子美有《無家別》《垂老別》《新婚別》。

綜合上下文看,嚴氏並沒有表示出“樂非安樂”,“斯亦曲名之例,非有實義”。其不過是總結了一些題目或體制同一模式的例子而已,更不涉及讀音的問題。而實際上這些並舉的例子都是有實際意思的,最明顯的是杜甫的《三別》,別字當然指離別,絕不是無實義的後綴。

其實,判斷某字古音讀法,主要可憑藉兩點。一者古人注音,譬如直音記錄某讀作某或韻書中反切等。二是歸納韻文的押韻規律。但古人音注和詩詞押韻未必能包含後人遇到的所有詞語,多音字讀音歸根到底依然是以音義相別。依據文字義項選擇辭書中對應讀音。而能歸納韻文押韻的,前提也是要將明確涉及同類含義用詞的詩句一起歸納。

總之,如果中古真出現樂字作詞曲名時是專門義項,要異讀作洛,為何眾多辭書、古人著述從未提及?看來,並不存在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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