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看過《肖申克的救贖》原著的,想知道原著和電影之間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嗎?

大華愛追劇


  這部電影的敘述者選擇了黑人來扮演。這部小說是一個白人。小說和電影都取材於一個名叫裡德的老囚犯的自我報告。在電影中,裡德只說他在肖申克監獄有罪,但他從未說過他犯了什麼罪。然而,在小說的開頭,有人指出裡德在妻子購買了鉅額保險後謀殺了她,並意外地殺死了一對母子。他的妻子不顧父母的反對和家庭地位,毅然嫁給他,一個貧窮的男孩。因此,法院判處他三項無期徒刑。在電影中,知道誰是真正凶手的湯米被典獄長謀殺了。然而,這本書暗示典獄長用湯米被轉移到一個管理鬆散的監獄,以及週末帶著妻子和孩子回家的可能性來換取他永久的沉默。最後,在書中,典獄長沒有像電影一樣受到懲罰,而是辭職回家繼續享受他的非法所得。


災難片導師


電影立的述說者選擇了黑人來飾演。而小說中則是個白人。無論是小說還是電影都是由一名叫雷德的老犯人的自述來引出整個故事。在電影裡雷德只說在肖申克監獄只有他自己是有罪的,但始終沒有說是犯了什麼罪。但小說的開篇就指出雷德是在給妻子買了鉅額保險之後謀殺了她,還意外地殺死了一對母子,而他的妻子是曾經不顧父母的反對和門第高低毅然嫁給他這個窮小子的女人。法庭因此判了他三個無期徒刑。電影中那個知道真正殺人兇手是誰的湯米是被典獄長謀殺的,而書中卻暗示是典獄長是以將湯米轉到管理寬鬆而且週末還可以回家陪老婆孩子的監獄為代價來換取他永遠閉嘴。最後,在書中典獄長並非像電影一樣受到了懲罰,而是請辭回家了,繼續去享受他非法所得。

  1. 首先,小說是以瑞德(萬事通黑人)的主觀記錄來展開的,說話都是第一人稱,但電影用太多瑞德說話的旁白就顯得羅嗦(參考《達芬奇密碼》電影版的話癆教授),所以電影需要加入其他人的對話和說話,來豐富劇情(電影版有瑞德的旁白,但沒有小說情節那麼大比例)。2.然後電影一定程度上有時長的限制,要避免時間過長導致觀影疲勞(和相關的成本增加)。不能像小說原著那樣(好幾任典獄長),把同類型人物(比如書中所有的典獄長,都是道貌岸然,心狠手辣的偽君子和勢利小人)情節集中起來放到一個人身上(這是電影的藝術再加工)。

    3.再比如電影會設計個最高潮放在靠近結尾的部分,想象看了一個多小時電影,然後看到壞蛋全身而退,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觀眾被壓抑了這麼長時間的負面情緒得不到宣洩,肯定很不爽(這就是原著中典獄長諾頓最後跑路了,而電影設計他畏罪自殺的原因之一)。


克洛的夏天


這部影片真的是經典,看了一遍又一遍!

《肖申克的救贖》中的監獄,包括小說和電影,都是以位於緬因州托馬斯頓的一座古老監獄為原型。影片中肖申克監獄的拍攝地在俄亥俄州曼斯菲爾德的州立感化院,那一排排的牢房,並不是真正的監獄囚室,而是仿造舊的監獄結構在一個倉庫裡搭建的佈景。

如今,感化院內的廣場已被改建,但哥特式建築仍在,並且託電影的福,成為了觀光景點。不過感化院旁邊是國民警衛隊空軍第179聯隊基地,當初給劇組帶來不少噪音上的麻煩。

‘瑞德’(Red,紅毛)這個人物在原著中是個紅頭髮的的中年愛爾蘭人,名字取自Shawshank Redemption的Redemption前三個字母。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哈里森·福特、保羅·紐曼和羅伯特·雷德福都曾是角色人選。不過導演弗蘭克·德拉邦特(Frank Darabont)最終選擇了黑皮膚的摩根·弗里曼,因為他權威的神態和低沉的聲音。後來摩根·弗里曼特意對這個角色進行調侃。

1938年,瑞德剛滿二十歲就進了肖申克監獄。因為騙保,他害死了自己太太和鄰居家的母子,被判三個無期徒刑。“我犯了謀殺罪。我為大我三歲的太太投保了一筆數目龐大的壽險,然後在她父親送我們的結婚禮物——一輛雪佛蘭轎車的剎車上動了手腳。一切都正如我的計劃,只是沒料到她在半路上停下來載了鄰居太太和她的小兒子,他們正一起下城堡山進城去。結果剎車失靈,車速越來越快,衝過路邊樹叢,撞上了一座內戰紀念雕像的底座而轟然起火。”

安迪於1948年(電影裡是1947年初,不知道為什麼不一致)來到肖申克,時年三十歲。主演蒂姆·羅賓斯和書中的安迪大不一樣,蒂姆·羅賓斯身高1米95,而原著中的安迪“五短身材,長得白白淨淨,一頭棕發,雙手小而靈巧”。也就是說安迪生得比較矮小,後來能順利越獄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尼古拉斯·凱奇、湯姆·克魯斯、湯姆·漢克斯、凱文·科斯特納、約翰尼·德普和查理·辛等都曾是‘安迪’的候選人,本來最初這個角色就是給湯姆·漢克斯預備的,可當時他正忙於《阿甘正傳》的拍攝。在1995年第67屆奧斯卡頒獎典禮上,正是《阿甘正傳》讓獲得7項提名的《肖申克的救贖》顆粒無收。直到1998年,漢克斯主演了德拉邦特的又一部根據史蒂芬·金小說改編的電影《綠裡奇蹟》(The Green Mile),總算了卻當年的遺憾。據說,凱文·科斯特納那年為了籌拍《未來水世界》推掉了安迪一角,後來後悔萬分,他真的非常喜歡這個劇本。最後,除去身高以外,和文弱內斂的安迪氣質上最接近的蒂姆·羅賓斯拿到了這個角色。

剛入獄時,安迪花10美元託瑞德買了一把石錘。在1948年,10美元可不算是小數目,況且入獄後犯人給扒得精光,衣物都被沒收,那他哪來的錢呢?書中做了交代,安迪把五百美金塞進肛門,偷偷夾帶到了監獄。

——“每個人入獄時都要先經過一番檢查,他們會強迫你彎下腰來,然後仔細查看你的某個部位。不過那部位空間不少,有決心的人想瞞天過海還是有辦法,東西直往裡塞,表面上甚至看不出來,除非碰巧檢查你的那個人居然有心情戴上橡皮手套,往裡面猛掏。”

影片中的圖書管理員老布(詹姆斯·惠特摩 James Whitmore飾,他是導演德拉邦特最喜歡的演員之一)養了一隻烏鴉,而原著中只有一個叫波頓的犯人養了一隻叫“傑克”的鴿子。波頓在出獄前一天放飛了傑克,不成想,鴿子也被肖申克監獄體制化了,不願飛走,最後餓死在獄中。順便說一句,

老布是因為一次牌局輸得精光後殺掉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兒,他是肖申克監獄裡極少的上過大學的囚犯。

書中還提到:1967年時,瑞德替安迪弄來一把新錘子,十九年前那把已經壞掉了。當年10元的錘子,已經賣到22元了。

一天晚上,肖申克正在放電影,監獄裡通常放映的電影都含有濃厚的道德啟示,在原著中那天放的是《失去的週末》(The Lost Weekend,1945),警告犯人喝酒是很危險地。電影裡則改成了《吉爾達》(Gilda,1946),片中的麗塔·海華絲(Rita Hayworth)風騷入骨,是獄中人犯的最愛,也是全美男性觀眾的夢中情人,首次投向比基尼島的原子彈都被命為‘Gilda’,可見海華絲有多紅。影片在這裡的改動合情合理。

還有一件事,讓人一想起來便不寒而慄,就是萬一安迪獲得假釋的話,怎麼辦?獲得假釋的囚犯在出獄前三天,會被送到另一個地方接受全面的體檢和技能測試。在這三天之中,他的牢房會被徹底清掃一遍,如此一來他的假釋不但成為泡影,而且換來的是長時間禁閉,再加上在其他牢房服上更長的刑期……

而所有這些設想和技術上的細節只有在書中可以詳盡描繪,電影卻無法介紹那麼細緻。無論如何,安迪終於逃出了樊籠。他“涉過骯髒汙河,滌盡罪惡,在彼岸重生”,徹底告別地獄般的肖申克奔向希望的天堂芝華塔尼歐。


A電影


電影立的述說者選擇了黑人來飾演。而小說中則是個白人。無論是小說還是電影都是由一名叫雷德的老犯人的自述來引出整個故事。在電影裡雷德只說在肖申克監獄只有他自己是有罪的,但始終沒有說是犯了什麼罪。但小說的開篇就指出雷德是在給妻子買了鉅額保險之後謀殺了她,還意外地殺死了一對母子,而他的妻子是曾經不顧父母的反對和門第高低毅然嫁給他這個窮小子的女人。法庭因此判了他三個無期徒刑。電影中那個知道真正殺人兇手是誰的湯米是被典獄長謀殺的,而書中卻暗示是典獄長是以將湯米轉到管理寬鬆而且週末還可以回家陪老婆孩子的監獄為代價來換取他永遠閉嘴。最後,在書中典獄長並非像電影一樣受到了懲罰,而是請辭回家了,繼續去享受他非法所得。

  1. 首先,小說是以瑞德(萬事通黑人)的主觀記錄來展開的,說話都是第一人稱,但電影用太多瑞德說話的旁白就顯得羅嗦(參考《達芬奇密碼》電影版的話癆教授),所以電影需要加入其他人的對話和說話,來豐富劇情(電影版有瑞德的旁白,但沒有小說情節那麼大比例)。2.然後電影一定程度上有時長的限制,要避免時間過長導致觀影疲勞(和相關的成本增加)。不能像小說原著那樣(好幾任典獄長),把同類型人物(比如書中所有的典獄長,都是道貌岸然,心狠手辣的偽君子和勢利小人)情節集中起來放到一個人身上(這是電影的藝術再加工)。3.再比如電影會設計個最高潮放在靠近結尾的部分,想象看了一個多小時電影,然後看到壞蛋全身而退,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觀眾被壓抑了這麼長時間的負面情緒得不到宣洩,肯定很不爽(這就是原著中典獄長諾頓最後跑路了,而電影設計他畏罪自殺的原因之一)。

2.然後電影一定程度上有時長的限制,要避

免時間過長導致觀影疲勞(和相關的成本增加)。不能像小說原著那樣(好幾任典獄長),把同類型人物(比如書中所有的典獄長,都是道貌岸然,心狠手辣的偽君子和勢利小人)情節集中起來放到一個人身上(這是電影的藝術再加工)。

3.再比如電影會設計個最高潮放在靠近結尾的部分,想象看了一個多小時電影,然後看到壞蛋全身而退,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觀眾被壓抑了這麼長時間的負面情緒得不到宣洩,肯定很不爽(這就是原著中典獄長諾頓最後跑路了,而電影設計他畏罪自殺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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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贖》作為斯蒂芬·金的代表作之一,而是通過對人性的探討引發讀者思考,闡述自由和希望自我的堅持的真諦。可以說是這部文學作品成就了這部電影,電影也促進了文學作品的推廣和作者知名度的提高。電影所呈現的時間是有限的,然而文本的篇幅是沒有要求,編劇對原著中的人物進行增減或者將幾個次要人物的經歷和遭遇集合到一個人身上,《肖申克的救贖》在改變的過程中同樣採用了這樣的方法。原著中是以第一人稱的方式來講述。電影的訴說著選擇了黑人來飾演,小說是由白人來開始,在電影裡雷德只說在肖申克監獄只有他自己是有罪的,但始終沒有說是犯了什麼罪。但小說的開篇就指出雷德是在給妻子買了鉅額保險之後謀殺了她,還意外地殺死了一對母子,而他的妻子是曾經不顧父母的反對和門第高低毅然嫁給他這個窮小子的女人。法庭因此判了他三個無期徒刑。電影中那個知道真正殺人兇手是誰的湯米是被典獄長謀殺的,而書中卻暗示是典獄長是以將湯米轉到管理寬鬆而且週末還可以回家陪老婆孩子的監獄為代價來換取他永遠閉嘴。最後,在書中典獄長並非像電影一樣受到了懲罰,而是請辭回家了,繼續去享受他非法所得。

文章中有很多人物在電影中是沒有提及的,像是愛好收集錢幣的羅伯特艾倫科特,用情報抵錢的模範煩人肯德里克斯,從一九二二年就在洗衣房打工的亨利拜克,與安迪同住過一段時間的印第安人諾曼登,越獄成功或失敗的錫德尼都、韓利巴克斯、畢佛莫里森等等。這些人物對故事情節本身的發展沒有推動作用,在文本中文章主要人物也沒有密切的關係,他們的存在只是為了更好地塑造文本中其他人物的形象,所以在將文本改編成電影的過程中就將這些人物刪掉了。





芝櫻的意願


電影立的述說者選擇了黑人來飾演。而小說中則是個白人。無論是小說還是電影都是由一名叫雷德的老犯人的自述來引出整個故事。在電影裡雷德只說在肖申克監獄只有他自己是有罪的,但始終沒有說是犯了什麼罪。但小說的開篇就指出雷德是在給妻子買了鉅額保險之後謀殺了她,還意外地殺死了一對母子,而他的妻子是曾經不顧父母的反對和門第高低毅然嫁給他這個窮小子的女人。法庭因此判了他三個無期徒刑。電影中那個知道真正殺人兇手是誰的湯米是被典獄長謀殺的,而書中卻暗示是典獄長是以將湯米轉到管理寬鬆而且週末還可以回家陪老婆孩子的監獄為代價來換取他永遠閉嘴。最後,在書中典獄長並非像電影一樣受到了懲罰,而是請辭回家了,繼續去享受他非法所得。

首先,小說是以瑞德(萬事通黑人)的主觀記錄來展開的,說話都是第一人稱,但電影用太多瑞德說話的旁白就顯得羅嗦(參考《達芬奇密碼》電影版的話癆教授),所以電影需要加入其他人的對話和說話,來豐富劇情(電影版有瑞德的旁白,但沒有小說情節那麼大比例)。

2.然後電影一定程度上有時長的限制,要避免時間過長導致觀影疲勞(和相關的成本增加)。不能像小說原著那樣(好幾任典獄長),把同類型人物(比如書中所有的典獄長,都是道貌岸然,心狠手辣的偽君子和勢利小人)情節集中起來放到一個人身上(這是電影的藝術再加工)。

3.再比如電影會設計個最高潮放在靠近結尾的部分,想象看了一個多小時電影,然後看到壞蛋全身而退,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觀眾被壓抑了這麼長時間的負面情緒得不到宣洩,肯定很不爽(這就是原著中典獄長諾頓最後跑路了,而電影設計他畏罪自殺的原因之一)。







風吹過的夏天啊


飾演是黑人、而小說中是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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